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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是应届毕业生,刚出来和同学在外面租房子,2016年

湖北-武汉 12-11 21: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您好,本人是应届毕业生,刚出来和同学在外面租房子,2016年6月24日和一家房屋租赁代理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一年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签协议时我们核实了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房屋的产权证及身份证。但是没有查看代理公司和房主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今天2016年12月11日,房主过来告诉我们,她要把房子卖出去,提醒我们不要继续付房租给代理公司,并通知我们只能住到2017年1月,并初次告诉我们她和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委托合同于2016年6月10日已经到期,未续签。然而房主曾在2016年9月出现过,当时她并未告知我们房屋的委托代理合同已逾期失效,她只是过来带客户看房,透露出自己准备把房子卖出去的想法,并未警告我们这个房子我们无权继续租用。我们租的是一套五室一厅的隔断房,和我们同样遭遇的还有三间房的租户,合计7人。我们已经于2016年11月24日向代理公司支付了后面三个月的房租。另外关于代理公司还有一个变动,2016年6月和我们签订合同的代理公司于2016年11月初已将公司转卖给另一个老板,2016年11月24日的房租由代理公司新老板收取。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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