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2012年我给朋友在信用社借款做担保人,不知道为啥同年201

辽宁-朝阳 12-13 10: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2012年我给朋友在信用社借款做担保人,不知道为啥同年2012年11月份在另一个信用社又出现一笔担保,而且我对借款人不认识,也没见过面,我也没去过这个信用社,但签字确实是我签的,我这个朋友也能给我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3 11:15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回复时间: 2016-12-13 11:31
可以报警尝试寻求帮助
回复时间: 2016-12-13 13:39
你好,你不承担担保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北京朝阳区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山东淄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9288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52
广西 柳州
人气:711565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74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