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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已离婚,并再婚,女方户口已迁,女方是否享受动迁政策?

上海 05-16 14:39  悬赏 0  发布者:hcandy 给我留言  回答:(4)
男方已离婚,并再婚,女方户口已迁,但离婚协议书上签有“女方继续享有男方家庭居住权,并享有动迁时应有的份额,双方保证不侵犯其他人利益,如有后果责任自负,与动迁政策相冲突责任自负。”
问:女方是否享受动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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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5-16 14:42
房产证上也没有女方名字的话,那么女方将不享有动迁政策。离婚协议书上的是双方之间的协议。女方可要求男方给予适当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16 14:51
不享有动迁利益。双方不能约定第三人决定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2-05-16 14:54
如房屋没有其份额,不能享有动迁补偿。
回复时间: 2012-05-16 17:03
要看女方是否属于安置对象了
追问:

什么叫安置对象?房产证和户口上都没女方名字了。

回答:

房屋本身是不是属于之前你们的共有财产,但离婚时是没有分割的,那对方可以主张分割相应的拆迁利益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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