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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生育保险的问题

广东-广州 05-16 23:45  悬赏 20  发布者:婷婷1988……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所在公司去年七月一日给我购买了生育保险,我预产期是今年六月份,但是广州市社保局说生育保险必须买满一年,生育费用才可以报销。今年四月二十八日国家出台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写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并未写明必须买满一年才可以报销。请问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切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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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5-18 13:21
就是应该满一年才可以报销的。如果你在单位工作不只一年的话,单位因给你迟上保险才导致你不能报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给予报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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