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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起诉五个月了,传票无法送达被告躲躲藏藏,法院说可以发公告

黑龙江-牡丹江 12-15 14: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6)
已经起诉五个月了,传票无法送达被告躲躲藏藏,法院说可以发公告,但是必须要我开失踪证明,可是被告当地不给我开怎么办?难道婚离不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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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7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15 14:45
你好,如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夫妻双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协议离婚,可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诉讼至法院以后,如果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不管对方是否到庭均不影响开庭审理。
追问:

我开证明我开不出来法院不给公告啊

回答:

若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440积分
回复时间: 2016-12-15 16:21
你好,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当然是不可能的了,法律为了保障配偶失踪一方的合法权益,允许法院缺席判决。因为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却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
回复时间: 2016-12-15 14:45
你好,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5、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转交送达有三种情况: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并以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时间为送达日期。 
    6、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公告送达产生的法律效力与其他送达方式送达效力是相同的。 
如果法院传票不能亲自送到被告手里,可以通过上述的其他方式送达。
回复时间: 2016-12-15 14:58
能离。。。
回复时间: 2016-12-15 16:37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回复时间: 2016-12-15 16:45
你好,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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