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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3年6月份拿到的房子,今年卫生间漏水把楼下邻居家淹了

吉林-长春 12-16 10:28  悬赏 0  发布者:付宝 回答:(2)
您好,我是2013年6月份拿到的房子,今年卫生间漏水把楼下邻居家淹了,我找工人把卫生间地面刨开后发现管道没有漏水,后经专业人士鉴定是开发商原有上水管道破裂,导致漏水。找物业协商,物业说跟她们没有关系,找开发商也没用因为过了2年保质期。让我们自己负责维修费用!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物业和开发商有没有责任,我们自己又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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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6 10:4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期限第二条屋面有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透,为5年保质期。第四条 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给排水管道的保修期为2年,从交房时起算,现在已经超过了保修期限了,只能用户自己维护。
回复时间: 2016-12-16 10:50
协商不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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