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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较高的手机被偷,并造成个人经济损失,个人是否有权利报案并追回

北京 12-16 15:36  悬赏 0  发布者:张忧忧一 给我留言  回答:(8)
新买1个月的苹果7,亮黑256GB,在建国门地铁站至儿研所大厅附近被偷,造成个人经济损失(贷款购买,需要每月分期扣工资还款,期限1年),目前已经立案,个人通过手机软件得知已经被刷机并有他人再用,失主有权利追回手机吗?如果是他人二次购买赃物(手机)并有其他店家开据的正规发票,他人是否就可以永久性使用这个赃物(手机)?我国的法律有此方面的相关规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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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44
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45
你好,需要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46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48
你好,可以追回。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50
建议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2-16 15:51
您好,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6-12-16 16:36
您好,可以要回的,如果有正规发票,您只能在对方手中买回。后您的损失可以要求店家赔偿
回复时间: 2016-12-16 17:21
及时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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