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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浦东发展银行授权分行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07-23 生效日期: 1999-07-23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银货政[1999]90号
浦东发展银行:   根据银发[1998]137号文《关于商业银行授权分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现同意你行北京、南京分行从即日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从事你行授权范围内的同业拆借业务。请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联系,做好有关的技术准备工作。
  你行可通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交易系统内设置对授权分行的限额控制,但你行在任一时点以法人为单位的同业拆借资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银行下达的限额。
此复。   199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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