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陕发改投资[2006]83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34号)和《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2487号)的要求,为了做好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现就抓紧编制本辖区内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认真开展前期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和内容
国家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完善和改造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基本的办公和装备条件,保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地市级药检所除动物实验及特殊仪器与生物检测外,对国家药典品种具备全项检验能力。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业务用房建设和地市级药品检验实验室改造。
二、实施方案编制原则和建设标准
1、 按照"资源共享、合理适用、统筹规划、逐步解决"的原则编制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内容和格式参考附件。
2、行政业务用房面积由标准面积扣除现有面积所得。标准面积由人均面积(市级18平方米、县级16平方米)乘以编制定员,加上适量特殊业务用房构成(市、县级特殊业务用房面积分别为340平方米、200平方米)。
3、药品检验实验室要在对药品检验机构进行合理布局、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和浪费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地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改造内容为:一般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面积控制标准:全省十个市(区)(含杨凌区,不含西安市)每个市药品检验所实验室改造的总建筑面积764平方米,其中一般实验室改造面积为660平方米、微生物实验室改造面积为100平方米,投资总额341.5万元。
三、各级部门职责及工作程序
1、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所在地发展改革委协商编制本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制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并抄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3、按照国家批准的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具体项目,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
4、已审批且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编制年度建设投资计划,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国家补助。
四、需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1、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条件。建设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提供,实施方案一经批准,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按程序报批项目,凡先落实用地的地方优先建设。土建投资全部由国家负责,土建投资不含建设用地的相关费用。
2、各市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自身财力状况,从实际工作服务范围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功能适用保证基本需求为主确定建设和改造内容及规模,提倡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
3、请各市按照上述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实施方案,于2006年2月底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ajwtzc@shaanxi.gov.cn 和liuguofu@sxfda.gov.cn。联系人:王敏、刘国富,电话:029-87294202、85265625。
附件:各市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九日
各市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与格式(供参考)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хх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建设面积
总建筑面积,新建筑面积、购置面积、改造面积
3、编制依据
规划、有关标准、机构及人员编制批准文件等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现状简介(所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现状,市、县个数,人口情况,办公用房情况,人员编制情况,达标情况等)
2、存在问题(所在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监督任务、发展需要)
3、项目建设目标
三、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1、行政执法机构办公用房和特殊业务用房(具体到县)
2、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改造
四、项目的实施方式
1、项目组织方式(项目建设管理方式、业务用房的购建方案、是否采用代建制、采用何种招标方式等)
2、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分年度形象进度及投资安排)
3、监管制度、监管队伍素质提高如何与监管手段改善(项目建设)相配套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估算依据
2、投资估算
3、资金筹措
六、项目效果评价
七、附表、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