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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加强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1 生效日期: 2005-12-21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5]32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加强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厦门市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坚持"为民执政、科学理政、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理念,积极推进"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评估、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等方面的实际出发,加快"服务型、责任型、绩效型、透明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建设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争取用3-5年或更长的时间,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用体系基本框架。 
  二、创建目标及责任部门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 
  1、创建工作目标:(1)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转变政府职能。探索网上并联审批方式,推行电子监控系统,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2)改革审批管理体制,实行相对集中审批,健全审批服务窗口。建立市、区级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统一信息平台,强化服务、协调、监督功能,实行审、管分离。(3) 建立审批监督制度,强化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2、牵头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审改办。结合全市审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分步骤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工商局、市法制局、市监察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各行政审批部门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继续清理和公布市、区级政府取消和保留的审批事项,在2005年12月-2006年7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建立统一网上审批信息平台,完善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和电子监察制度,在2006年7月-2007年7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2007年7月-2008年7月前完成。 
  (二)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1、创建工作目标:(1)完善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逐级考评考核体系。力求指标达到共性与个性的区别、定性与定量的结合、科学性与合理性的统一,突出业务实绩的考评,客观反映单位和个人业务实绩的全貌。(2)综合运用评估结果,建立健全奖惩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与个人、单位的评先评优、干部的晋升、绩效奖励金等方面结合起来,调动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性。(3)开发绩效评估和绩效考评软件,探索网上开展绩效评估的有效途径,建立单位和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网上开展绩效评估的评价制度,努力建设一个"绩效型"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效能办。结合年度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平时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认真制定绩效评估方案和评估指标,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2)协助部门: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市信息产业局、市政务技术服务中心、市统计局等单位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初步建立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指标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完善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在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完善全市机关单位绩效评估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结果,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绩效考核奖励金挂钩,在2006年12月-2007年12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探索网上无纸化绩效评估和考评方式,完善与《公务员法》相配套的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工作机制,在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1、创建工作目标:(1)理顺行政管理职能。重点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等方面的问题。(2)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市、区两级的事权、财权,调动两级政府的积极性。(3)组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切实解决政府部门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的问题,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努力建设一个向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编办。结合机构调整和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查摸底,认真解决职能交叉和职责不明确的问题。(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单位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结合审改工作和机构调整,理顺市直职能部门的职能,重点解决政府部门职能交叉等方面的问题,在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合理确定市、区两级的事权、财权,在2006年12月-2007年12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解决政企不分、政资不分、政社不分的问题,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推进社区建设,在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 
  1、创建工作目标:(1)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在推行水、气、电、公交等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基础上,扩大行政公共资源公开招标经营范围,建立行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盘活行政公共资源。(2)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制度。加快全市政务公众信息网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审批、行政管理、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信息化建设,扩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完善服务承诺制、收费公示制和监督检查制度。(3)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五项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建设一个"透明型"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责任部门:市效能办。按照履行职能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信息产业局、市纠风办、市政务技术服务中心、市市政园林局、市交通委、市、区各政府部门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目录,健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制度,在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推行行政资源公开招标经营制度,建立全市统一交易平台,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在2006年7月-2007年7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建立和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出台《厦门市政务公开办法》地方法规,在2007年12月-2008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推行依法行政,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1、创建工作目标:(1)推行依法行政,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改善行政复议、信访等制度,加强对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监督,及时纠正公共信用失信问题,特别是承诺不兑现、违法行政等问题。(2)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建立公共决策咨询听证制度,完善公共权力和公共责任的履行制度。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努力建设一个人人"遵纪守法"的"法治型"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法制局。按照职能履行的要求,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规划,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工作的培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监察局等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建立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在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改判的问责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3)第三阶段工作,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事项新闻发布会制度,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法律救助制度等,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加强行政监察,强化机关廉政建设。 
  1、创建工作目标:(1)加强行政监察,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完善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九项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2)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土地、工程招投标、突发应急事件的协调督查督办制度,确保政令畅通。(3)完善市长专线投诉督查督办制度。重点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不勤、不廉和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建设一个"廉洁型"的政府。 
  2、责任部门:(1)牵头部门:市监察局。按照职能履行的要求,加强机关效能监督检查和开展明察暗访工作,推进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效率建设。(2)协助部门:市政府办、市建设与管理局、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水利局、市效能办、市信访局、市长专线办等各部门配合。 
  3、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工作,建立各级各部门机关效能建设协调督查督办制度,完善政府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对外服务承诺制度,在2006年12月底前完成。(2)第二阶段工作,建立和完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应急突发事件协调督查督办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在2007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具体要求 
  一是成立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构。根据市里的要求,由市监察局负责成立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效能办负责日常工作。其任务主要负责制定创建公共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协调各责任牵头单位的工作。加强公共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 
  二是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职责和任务。各参加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阶段把创建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入绩效评估范围。创建工作要与深化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单位履行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共同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制订年度创建工作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及时向市公共信用体系领导小组报送书面年度工作总结。 
  三是加强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要结合创建工作,建立机关单位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现诚信档案信息共享,与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使用、绩效考核奖励金挂钩。加强与兄弟省、市单位的联系和交流,借鉴外地的经验,加快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加强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协调,及时反映市公共信用体系建设各责任单位创建的进展情况,不断改进创建工作的方式和方法。 
 
 
二○○五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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