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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18 生效日期: 2005-12-1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文号: 浙土资办[2005]111号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支持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进行企业改制,明晰土地产权,现就做好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出发,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积极做好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企业改制前土地登记和权属界定手续,力争在2006年1月中旬能基本完成任务。 
  二、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确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予以办理土地登记。土地权利主体、土地使用权类型依照该宗地的权属来源确定。 
  三、鉴于浙江电信历经邮政分营、主辅分营等,其土地权属来源较为复杂,在具体办理土地登记过程中,要区别情况、先易后难,对土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的宗地先行予以登记发证;对土地权属一时难以确定的或需要处理的,待处理后再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各地在开展对浙江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土地登记和权属界定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地籍处联系。 
 
 
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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