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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01-15 生效日期: 1991-01-15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为贯彻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推行设备管理上等级、上水平的要求,现将《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请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随时函告我部施工管理司。
  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提高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水平,改善企业装备素质,达到安全、高效、经济效益好的目的,根据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暂行办法》。

  二、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的考核,是对整个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评价。除机械设备管理部门外,还要包括对技术、生产计划、财务、供应、安全、教育等部门有关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

  三、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的基本要求
  1.企业经理重视机械设备管理,并把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考核指标列入任期责任目标和经营承包合同。
  2.企业机械设备管理机械健全,人员配备、规章制度能适应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需要。

  四、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升级的基本要求
  1.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定级后,各项工作有明显进步。
  2.升级申报期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五、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分一、二、三和达标四个等级,各级机械设备管理等级按《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评审标准》评定。
  1.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到6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6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达标企业。
  2.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到7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7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三级企业。
  3.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到8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8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二级企业。
  4.各项评审项目考评总分达950分及以上,每大项达到标准分数的90%以上的企业为机械设备管理一级企业。

  六、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的申报和评审
  1.凡申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升级的企业必须填写申报表,经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批准后,分别发给相应等级的企业机械设备管理等级证书。
  2.企业申报机械设备管理达标的,每年进行一次,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评审。
  3.企业申报机械设备管理三级的,每年进行一次,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地、市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4.企业申报机械设备管理二级的,每年进行一次,由地、市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组织复查、审批。
  5.企业申报机械设备管理一级的,每两年进行一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推荐,建设部组织复查、审批。

  七、机械设备管理等级证书的效力
  1.企业机械设备管理三级单位,具有申请参加省建委(建设厅)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比活动的资质,并作为企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先进企业的必备条件,在进行省级先进企业考评时,可免于检查设备管理工作。
  2.企业机械设备管理二级单位,具有申请参加部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比活动的资质,并作为企业申请国家二级企业的必备条件,在进行国家二级企业考评时,可免于检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3.企业机械设备管理一级单位,具有申请参加国家级设备管理优秀单位评比活动的资质,并作为申请国家一级企业的必备条件,在进行国家一级企业考评时,可免于检查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八、机械设备管理等级证书的有效期限
  机械设备管理等级证书有效期:达标、三级、二级证书有效期为二年;一级证书有效期为四年。证书到期后,应重新申请、复查、定级、发证。

  九、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可委托相应的机械设备管理协会具体经办。
  各级机械设备管理升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复查,如发现机械设备管理水平明显退步的,应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相应的等级资格。

  十、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公司)直属施工企业的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工作,由各部(总公司)建设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省属冶金、化工等专业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可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组织的达标、升级活动。
建设部
1991年1月15日


附: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达标、升级评审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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