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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3-14 生效日期: 2006-03-14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发[2006]6号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牢牢抓住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这个中心任务,积极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逐步铲除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始终把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督促检查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切实从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依据党内法规做出处理,确保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突出廉洁从政教育、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岗位廉政培训,进一步强化和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三)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利用组织活动日进行讨论,并写出心得体会。 
  (四)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每年一次的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有反腐倡廉方面的学习内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讲一次廉政党课。 
  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加大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一)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各级党组织要按规定要求向党内通报、报告工作。凡能公开的事物,都要在党内公开。决定重要事项,要在适当范围充分听取意见后再做决断。 
  (二)完善行政许可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严格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作为;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的透明度。 
  (三)完善部门预算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对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要坚决予以查处。 
  (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加强对人事制度改革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干部任用中竞争上岗、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考核、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主要环节及相关程序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从严查处跑风漏气、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买官卖官、贿赂选举等行为。 
  (五)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在实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依法审批、限时完成"工作机制的同时,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审批许可等工作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工作时限、收费标准、工作结果,都要对外公开。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特殊的要求,通过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行政相对人查询和监督,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严肃纪律。 
  (七)以优化班子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规避腐败风险为目的,积极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按照局党组有关规定,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轮岗。 
  (八)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加强制约和监督工作,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一)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制度;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一把手年末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自律制度,不断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水平。 
  (二)加强对人事制度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干部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考核等主要环节及相关程序,要通过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必须按照党内规定的制度和要求,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程序规定办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适当时机,要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坚持集体领导、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情况的监督,尤其是对领导干部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中央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党风方面五个突出问题,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管教失职,致使本单位发生严重问题的领导干部个人追究责任。 
  (五)加强对审评注册、认证法证、检验检测、执法稽查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监督办法。 
  四、强力推进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塑造食品药监系统良好形象 
  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责任,经常研究,加强监督,形成制度,形成氛围,保护好、发展好已取得的成绩,积极争创当地最佳单位。 
  (一)依法行政,从严治政。信守"有案必办,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有错必改,违法必究"的承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廉洁求实为信条,公开、公平、公正执法行政。 
  (二)强化监管,务实高效。信守"敬业、务实、协作、高效"的承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风建设、形象建设三建设,打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诚信监管的良好形象。强化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与综合监督,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努力提高公众饮食安全的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吃上安全有效、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药品,取信于民。 
  (三)优质服务,优化环境。信守"真诚、高效、无偿"的承诺,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为了发展,办实事为信条,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公开办事效率,营造宽松的政策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促进全省医药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四)继续治理医药购销的不正之风,按照承担的职责,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生产流通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活动。 
  五、加强行政监察,确保依法行政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特点,进一步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认真解决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存在的办事不公、弄权勒卡、徇私枉法等问题;督促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坚决纠正和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行为;着力解决作风不实、职责不清、效率不高、拖拉梗阻等问题,促进各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采取专项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全程介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日常执法和各项整治工作中,保证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加大实行行政执法廉政回执单的力度,广泛开展对被处罚人回访,征求意见。强化廉政执法巡视,市(地)对所属县(市)和所属单位的巡视面要达到100%(管辖市县较多的市(地)局要达到70%)。发挥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执法举报中心作用,建立有效的举报和信访处理机制,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六、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坚决查处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用人严重失误的案件;在审评审批、认证法证、检验检测和执法稽查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案件;坚决查办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各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案件和利用人事权、审批权、执法权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案件。对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跑官要官",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从事与本人分管业务的有偿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参加赌博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从严惩处。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通知》,严格办案程序和工作制度,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纪办案。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信访件督办力度。建立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党员干部,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要视错误性质和违纪程度,采取调离、免职、责令辞职等措施,加大组织处理力度。 
  (三)加强典型案例的研究剖析,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七、切实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一)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完成三项主要任务和做好五项经常性工作,有效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工作。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解决在思想、作风及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做党的忠诚卫士、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要在党性观念上有新增强、在执纪能力上有新提高、在工作创新上有新突破、在制度建设上有新发展,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敬、可爱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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