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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局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4-17 生效日期: 2006-04-17
发布部门: 西安市农业局
发布文号: 陕农业办发[2006]43号

各区县农业(农牧、农林、农村工作)局: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涉及到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最近,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目标,明确了新的任务。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全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一并组织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农(经)委(办):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围绕这一中心任务,相应调整工作内容和方式,进一步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创新,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为做好当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方略、"多予少取放活"、"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历来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把贯彻落实农村经济政策的工作制度化、经常化,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并长期稳定的关键环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围绕党的方针政策,为实施"转变、拓展、提升"三大战略和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不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三增"目标,转变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作风,找准抓落实的重点,把握抓落实的环节;加强抓落实的队伍建设,使其成为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主力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关键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核心是提高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丰富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牢固的制度基础。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进一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广大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灵魂。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目的,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化解农村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不竭的动力支持。 
  二、进一步明确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要求 
  (四)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发展和稳定为目标,以加强能力和职能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提高服务"三农"的水平,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和谐做出新贡献。 
  (五)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使三大管理、三项指导的工作格局更加巩固,建立一支"扎根农村、熟悉农业、贴近农民"的农经队伍,确保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落到实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农业和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升,法规建设等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扎实有效。 
  (六)基本要求 
  必须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必须坚持在经济上充分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在政治上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必须坚持围绕党在农村的中心任务充实和完善工作内容,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推动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进一步明确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七)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权益 
  加大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力度,加强配套规章制度建设,落实和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规范管理工作。认真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将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农民自愿、依法流转承包土地提供规范管理和有效服务,确保流转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逐步依法建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不断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继续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为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更加健全的法规制度保障。 
  (八)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推动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村级组织收费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农民补助补偿和村级补助资金落实的监管力度。继续完善和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参与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努力构建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按照中央要求,对村级债务进行清理核实,选择部分县(市)开展化解村级债务试点工作。 
  (九)创新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新机制,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机制。推进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完善资产运营形式和财务管理模式。全面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加大检查力度,做到真公开和常公开,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开展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加强行业标准建设。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切实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益,保障集体资产安全,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强化行政监督,加强农村审计,加大审计处罚力度,重点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农民负担、农村"一事一议"、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村级补助经费等专项审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重点审计。 
  (十)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引导 
  继续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到中西部地区建设生产基地。逐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开展"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试点。大力发展订单农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资金、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与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省级以上龙头企业食品类产品要达到无公害和绿色标准,加快推行农产品流通领域的标准化管理。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组织龙头企业与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合作,开展农民培训,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发展现代营销业,建设新型物流方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外农业资源,开展跨国投资经营。切实加强基础工作,制定发展规划,强化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库,做好项目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一)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作为一件大事摆上工作日程,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上下互动和配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的立法进程。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试点工作,制定鼓励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业、农民的辐射带动作用。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好示范效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作用。 
  (十二)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增强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和建设。明确国家基层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科学设置机构和编制,优化农技推广队伍,强化支持保障,转变推广方式,推进科技进村入户。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事业,促进多元化农技服务组织发展。切实履行牵头部门的职责,加强协调沟通,确保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农经部门改革的研究,对地方各种改革模式进行分析,确保农经部门在改革中机构得到加强。做好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管理,搞好农业服务体系发展监测,掌握工作动态,强化对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 
  (十三)加强基础工作,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 
  加强基层情况、基本数据、基础资料三项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要大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掌握基层情况,坚持求真务实、科学严谨之风,完善基本数据,倡导研究问题、探索创新之风,健全基础资料。紧贴"三农"实际,进一步做好农经统计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提高统计质量和时效,为农经三大管理、三项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经济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统计调研,为各级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加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包括农经干部在内的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大力宣传农经各项工作和农经部门的作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重视和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手段,以信息化全面带动农经工作水平的提升。 
  四、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切实加强领导 
  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保证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的重要环节,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各级政府管理农村经济的重要职责,其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中央明确要求建立有权威的农经工作机构和专职队伍,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农业和农村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解决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突出问题,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要加强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保障和实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负担、财产等各项权益为政府职责。切实保证开展工作正常的经费开支。要把农村经营管理基础建设纳入"十一五"规划,不断改善农村经营管理的工作手段和条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十五)加强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学习研究机制,提高把握形势能力。通过建立经常化学习、研讨、培训、调研制度,使各级农经干部明确工作方向、抓准工作重点,实现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法规制度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广大农经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本领。建立和完善部门配合机制,提高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关系,善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自我发展机制,增强把业务工作转化为项目建设的能力。善于将业务工作转化和设计成为工作项目,通过实行项目管理使各项工作目标更明确、程序更规范、手段更有力、成效更显著。建立和完善开拓创新机制,提高推动农经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既要着力抓好当前的重点工作,又要积极谋划好长远性、基础性工作,推动工作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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