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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公布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1-12 生效日期: 2006-01-12
发布部门: 建设部
发布文号: 建城(2006)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工作的通知》(建城(2005)56号)精神和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标准,经对申报单位资源价值、管理状况综合评审,现将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等30处符合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标准的申报单位列入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并予以公布。
  设立《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是进一步完善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国遗产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希望列入《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认真做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建设和管理的各项相关工作,在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保护管理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希望各级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国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我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管理水平,促进各遗产地的持续健康发展。

建设部
二00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名单
  一、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名单
  (17处)
  1、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
  2、吉林省长白山植被垂直景观及火山地貌景观
  3、福建省海坛风景名胜区
  4、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
  5、江西省武功山风景名胜区
  6、河南省云台山风景名胜区
  7、湖南省(山+良)山风景名胜区
  8、重庆市天坑地缝风景名胜区
  9、重庆市金佛山风景名胜区
  10、四川省贡嘎山风景名胜区
  11、四川省若尔盖湿地
  12、贵州省织金洞风景名胜区
  13、贵州省马岭河峡谷风景名胜区
  14、贵州平塘省级风景名胜区
  15、云南省澄江动物化石群保护地
  16、青海青海湖风景名胜区
  17、新疆喀纳斯自治区级风景名胜区
  二、首批中国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名单(13处)
  1、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
  2、安徽省九华山风景名胜区
  3、福建省清源山风景名胜区
  4、江西省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5、江西省高岭--瑶里风景名胜区
  6、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
  7、湖南省南岳衡山风景名胜区
  8、湖南省紫鹊界--梅山龙宫风景名胜区
  9、贵州省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及屯堡文化
  10、云南省大理苍山与南诏历史文化遗存
  11、陕西省华山风景名胜区
  12、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
  13、宁夏贺兰山--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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