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建办住房函[2005]416号
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省(自治区)建设厅:
最近,我部根据《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建办住房[2005]116号)、《关于对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第一阶段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5]40号)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全国40个大中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第一阶段建设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经量化考核和现场演示评判,40个城市全部通过验收,其中20个城市达到优秀,其他城市合格。现将优秀和合格城市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验收达到优秀的城市,按照《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纲要(试行)》要求,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相关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提高市场分析工作的深度,完善信息发布系统,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希望验收符合合格标准的城市,要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进一步完善提高,并请于8月底前将整改和完善提高的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报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第一阶段建设工作优秀城市和合格城市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一、优秀城市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无锡、苏州、杭州、合肥、福州、厦门、郑州、长沙、成都、广州、深圳、海口
二、合格城市
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大连、宁波、温州、南昌、济南、青岛、武汉、南宁、北海、三亚、贵阳、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
附件:2.有关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第一阶段建设工作验收评审意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