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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烟叶生产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3 生效日期: 2005-11-23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5]97号

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省2006年的烟叶生产工作,稳定种植规模,提高生产水平,促进我省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006年,全省烟叶生产工作要继续坚持"市场引导、计划种植、主攻质量、调整布局"的指导方针和"稳定规模、稳定政策、提高质量、加强基础"的工作要求,增加生产投入,提高单产水平,完善服务体系,提高质量信誉,确保全面完成308万担烟叶收购计划,并保证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80%以上。 
  二、坚持计划种植,严格产购合同 
  (一)做好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根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我省烟草行业可持续发展规划,全省初步安排基本烟田250万亩;烟叶种植实行两年一轮作。烟叶产区各级政府要把基本烟田纳入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按照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种植集中度原则,组织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水利、烟草等部门确定基本烟田规模和基本烟地,并落实到种烟乡镇、村、组和地块,实现烟叶与其他农作物的协调发展。 
  (二)认真抓好烟叶面积落实。2006年,全省烟叶种植面积计划为125万亩。烟叶产区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织烟叶生产,切实维护计划的严肃性。按照"优化布局、优化地块、优化农户"的原则,将省下达的计划分解落实到生态条件好、生产水平高、品质特色优、经济效益好的优质烟区,重点发展5万担以上大县(市、区)和种植大乡镇、大村、大户和科技户,压缩零星分散种植,对生态条件不适宜的地区,不得规划种烟;对连年种烟地块,实行轮作倒茬,力争轮作倒茬面积达到80%以上。 
  (三)严格执行烟叶产购合同制度。合同收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要求,是建立良好收购秩序的基础,也是实现订单农业生产的保障。各产区要根据合同约定确定种植面积,并严格按合同收购。烟草单位要在烟叶移栽前与烟农签订产购合同,明确生产扶持政策和收购数量、等级,以及产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建立烟农档案,以利于联系和沟通。对合同约定数量的烟叶要全部收购,不得压级压价。 
  三、坚持科教兴烟,加大扶持力度 
  (一)大力推广实用技术。要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普及力度,选育推广优质、丰产、耐旱、抗病性好的品种,突出抓好集约化(漂浮或托盘)育苗、平衡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成熟采收、科学烘烤等技术措施的落实到位,集约化育苗、商品化供苗移栽面积要达到80%以上。加大密集型、半密集型炕房的推广力度,努力降低烟叶烘烤能耗和损失,不断提高烟叶烘烤质量。省烟草单位要从生产技术、政策措施、开发资金、市场目标等方面,研究、制定优质烟叶开发方案,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水平。 
  (二)加大烟叶生产投入。积极拓展投入渠道,烟叶产区各级政府、各级烟草单位和烟农要配合联动,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生产投入力度。2006年各产区对烟叶生产投入要比上年投入增加10%以上,以保证烟叶生产和烟叶质量。 
  (三)建立烟叶生产灾害补偿机制。要制定烟叶生产灾害补偿办法,降低烟农种烟风险。烟叶产区各级政府和烟草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救助遭受严重灾害的烟农,以保护农民种烟积极性。 
  (四)积极推行工商联办烟叶基地。要制定优惠政策,积极与省内外卷烟工业企业联办烟叶基地。基地产区要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切实做到按卷烟配方要求组织烟叶生产,不断提高烟叶质量。省内卷烟工业企业要把烟叶生产作为卷烟生产的第一关,加大对烟叶生产基地的投入,参与烟叶生产,以确保卷烟生产所需原料的供应。 
  四、坚持落实"三农"政策,切实为烟农搞好服务 
  要把做好烟区、烟农、烟叶工作作为落实中央"三农"政策的具体行动,切实为烟农搞好服务。要进一步做好社会化服务工作,由烟草单位牵头,农技站、植保站等单位密切配合,推行统一机耕、统一育苗供苗、统一供肥施肥、统一防治病虫害,尽可能减轻烟农的劳动强度。要扶持发展育苗专业户,推广集约化育菌技术和商品化供苗;培育农机专业户,积极推行机械化整地、起垄、施肥、覆膜和移栽技术;引导发展烘烤专业户,推进专业化烘烤。烟叶产区烟草单位对能够烘烤10~15亩、20~25亩、30亩以上的密集型、半密集型炕房的新建、改建,分别给予补贴。烟叶产区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想方设法降低烟农的烟叶生产成本,减轻烟农负担。对于生产设施完善、种烟面积在5亩以上的种烟户,实行倾斜政策,保持烟农基础队伍的稳定。要全面实行入户预检,积极探索入村收购,方便烟农售烟。 
  五、切实加强对烟叶生产的领导 
  烟叶是目前国家唯一保留农业特产税的作物,也是我省传统支柱产业之一。发展烟叶生产,对于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烟农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促进烟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重视、扶持烟叶生产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烟农收入的一项重要举措,把支持、帮助烟区发展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具体行动,切实把烟叶生产摆上重要位置,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实现我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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