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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定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18 生效日期: 2005-11-18
发布部门: 河北省
发布文号: 冀政函[2005]13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保定市为省级园林城市的批复 
 
冀政函[2005]134号 
 
保定市人民政府:  
  你市保市政〔2005〕6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为省级园林城市。希望你市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巩固创建成果。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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