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卫监督发[2004]98号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山西永济热电厂2×300MW空冷机组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函》(中电投工程函[2004]24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山西永济热电厂2×300MW空冷机组技改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山西永济热电厂2×300MW空冷机组技改工程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此复。 卫生部 二○○四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