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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港口局关于印发《上海港航业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11 生效日期: 2006-09-11
发布部门: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上海港航业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上海市港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上海港航业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期间,上海港以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为目标,以洋山深水港区建设和集装箱运输为重点,推动上海港航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上海港口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上海港口条例》出台并实施,港政和航政管理工作呈全面、统筹、和谐推进的态势,港口和航运法治化管理格局基本建立,港航管理者依法行政、港航经营人合法经营、有序竞争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2006至2010年是加快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关键时期,港口法治建设既是适应“2010年基本确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目标的需要,也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上海港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发挥其在提升港航业法律素质、推动法治进程、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沪委发(2006)5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忠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尊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保护港口航运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严明执法纪律,以政府主导与社会化推进相结合为突破口,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机结合作为提高工作实效的重要手段,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港,推动和保障上海港航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服务于上海经济和社会的新一轮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
  ㈡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树宪法法律的权威,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和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港航业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守法、用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依法规范、依法管理,不断提高港口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㈠深入开展有宪法和国家基本政治法律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
  进一步学习宣宪法,增宪法意识和法律权威观念;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理论,学习宣传国家的基本政治法律制度,培育现代公民意识、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倡导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意识,引导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㈡深入开展与港口、航运发展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围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上海港口和航运事业的认识,促进上海港经营和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运条例》、《上海港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法律原则;围绕实施科技兴港主战略和提高港口国际竞争力,形成尊重创造和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㈢深入开展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社会管理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结合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学习宣传有关政府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有关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政府部门的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确保公权力的正确行使和有效运行,遏制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提高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具体方案
  ㈠为促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以制度建设为基点,逐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党委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二是领导干部法制轮训制度。三是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四是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五是提拔领导前的法律考试制度。
  领导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习掌握与自身领导工作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汇编上海港航政策法规,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开宪法知识测试和法制学习征文等活动。
  ㈡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
  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主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抓手,继续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同时,全面掌握港航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增强程序意识和规范意识,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推进和完善年度法制培训,把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内容。
  ㈢港航企业从业人员努力掌握现代经营管理所必备的法律知识。
  增强诚信为本、合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市场规则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港航企业从业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㈣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促进国家机关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宪法和行政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立法、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确定每年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通过集中学习、开设讲座等形式,把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继续完善首问负责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执法质量研究评估机制,着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各自职能特点开展面向大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合法、诚信经营。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要求,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创建“重信用、守合同”诚信守法企业活动和企业法治文化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企业规范、合法、诚信经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不断提高单位依法管理水平。各执法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运作要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开设固定法制宣传教育园地,采用切合实际的宣传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依法规范单位的管理行为和运作模式,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
  ㈤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形式。
  根据上海港“十一五”规划,围绕本行业法治建设的需
  要,结合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建立和健全港航法规体系,通过依法治理实践,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内涵,检验法制宣传教育的成果。
  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㈠围绕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和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的力度,每年确定一个分主题,积极宣传港航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㈡围绕重要节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利用各种与《港口法》《上海港口条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建立上海港航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本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制定和实施完整的工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局法制宣传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对部门、行业内部的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人员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㈡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战斗力。
  ㈢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加强宣传园地建设,通过网络进行法制宣传;宣传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服务阵地建设,鼓励深入企业,开办法律咨询点,提供就地、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㈣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
  安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搞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并加强督查。2008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2010年组织考核验收和评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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