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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成人高中教育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5-13 生效日期: 1992-05-13
发布部门: 教育部
发布文号:

教育部《关于职工高中文化教育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5)教成字005号,以下简称《规定》)下发以来,对“双补”后高中文化教育的发展和全国职工队伍文化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但《规定》是在开展“双补”后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对职工进行高中文化教育的一种过渡性措施。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人才的培养及知识结构应有更高的要求,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成人高中教育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规格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养目标
  成人高中教育的任务是使已经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经系统学习,基本达到高中毕业水平。要求学员初步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知识,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为现代化建设事业艰苦奋斗的精神;掌握高中必备的文化基础知识,为进一步学习技术、业务或接受岗位培训、高等教育打下文化基础。

  二、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一)成人高中课程由文化课和专业课或职业技术课两部分组成。
  1.从业人员分文、理科设置课程。文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历史、地理、自然科学基础;理科班文化课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史地知识基础。在学好上述6门课程的基础上,开设2门专业课,必修课程8门。
  2.社会青年参加成人高中学习,不分文理科,开设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在此基础上再设2至3门职业技术课程,必修课程不少于9门。
  3.必修课中的专业课、职业技术课具体开设哪些课程,由学校根据办学条件或生产、工作需要确定,并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社会青年是否开设外语、生物等课程,由办学单位酌定。
  (二)课时安排 
 ----------------------------------------------------------
 |       课程|   |   |   |   |   |   |   |自 然|史 地|专 业 课| 总学 |
 | 低限      |   |   |   |   |   |   |   |科 学|知 识|     |    |
 |   课时    |政 治|语 文|数 学|物 理|化 学|历 史|地 理|基 础|基 础|职业技术课| 时数 |
 |类 别      |   |   |   |   |   |   |   |   |   |     |    |
 |---------|---|---|---|---|---|---|---|---|---|-----|----|
 | 从 业 |文 科|140   |300   |320   |   |   |130   |100   |180   |   | 300    |1470    |
 |     |---|---|---|---|---|---|---|---|---|---|-----|----|
 | 人 员 |理 科|140   |300   |320   |200   |150   |   |   |   |100   | 300    |1510    |
 |---------|---|---|---|---|---|---|---|---|---|-----|----|
 |         |   |   |   |   |   |   |   |   |   | 300    |1640    |
 | 社 会 青 年 |140   |300   |320   |200   |150   |130   |100   |   |   |        |      |  
 |         |   |   |   |   |   |   |   |   |   | 500    |1840    |
 ---------------------------------------------------------- 
  成人高中可采取业余、半脱产、脱产等学习形式。课程安排可单科独进、双科或多科并进。业余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教学大纲和教材
  成人高中9门文化课程的教学大纲由国家教委负责组织编写,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在新大纲颁发前,各地仍沿用原教育部颁发的职工高中教学大纲和人民教育出版社或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各科教材组织教学。1993年秋季始,各地应严格按照新编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学。

  四、办学审批和招生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举办成人高中教育的学校(班)进行一次检查,并进行适当调整。今后申请举办成人高中教育的学校(机构),须经地、市以上(含地、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成人高中主要招收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也可招收社会青年。具体招生(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五、结业考试和毕业证书
  (一)课程结业考试要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保证教学质量。文化课的结业考试由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专业课、职业技术课的结业考试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制订。采取自学或其他途径学习的成人,也可参加地、市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
  (二)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结业考试成绩及格者,发给成人高中毕业证书,承认其高中毕业学历。考试成绩载入档案。单科成绩及格者发给单科结业证书。
  (三)成人高中毕业证书由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验印,学校颁发。
  课程结业考试是确保成人高中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应严格把关、统一要求、加强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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