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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5-18 生效日期: 2006-05-18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6]62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公安局《嘉峪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十八日
嘉峪关市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减少和避免重特大火灾扑救的盲目性,保证灭火作战的整体性,加强公安消防队伍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以最快的速度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作用,速战速决,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确保灭火作战取得最大效能。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火灾事故,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扑救困难、投入兵力多、灭火时间长、损失大、伤亡大、社会影响大的火灾事故,具体适用范围:
  (一)特大火灾: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2)重伤20人以上;(3)死亡、重伤20人以上;(4)受灾50户以上;(5)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重大火灾: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2)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3)死亡、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4)受灾30户以上、50户以下;(5)预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三)发生地为以下场所的。
  (1)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项目,生产、储存大量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
  (2)大型化学危险品仓库、化工库、石油库、堆积大量可燃物资的综合库,集贸市场、货场、商场,易燃液体和气体贮罐区;
  (3)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公共聚集场所和易燃建筑密集区;
  (4)火车站、汽车站、广播电台、邮电等重要交通、通信枢纽;
  (5)大型图书馆、档案馆、陈列馆,列为省级以上重点文物的古建筑;
  (6)市、镇政府机关,金融机构,重要科研单位、电子计算机中心;
  (7)举行重大活动的场所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嘉峪关市火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1、人员组成:
  总 指 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嘉峪关供电公司、酒钢(集团)公司、中核四0四厂、嘉峪关火车站、嘉峪关机场公司、市公安局消防分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
  2、主要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灭火救援方案,及时掌握火场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组织灭火救援指挥部与各相关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通信畅通。
  (3)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救援现场记录表》,记录总指挥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上级首长指示内容及参战单位到场的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灭火救援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资等情况。
  (4)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内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
  (5)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邻的建(构)筑物。
  (6)根据紧急需要,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协助。
  (7)组织供应灭火所需器材工具、消防车燃料、饮食、衣物和医疗救护等物资。
  (8)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9)向省政府报告火灾事故和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设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分管消防的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市消防支队支队长担任副主任。
  主要职责:
  (1)汇总、核查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应急工作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及时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2)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通知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具体实施。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工作的落实。
  (4)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5)承办指挥部的其它工作。
  (三)各组职责
  (1)灭火作战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司令部和参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了解掌握消防救援力量状况,部署各消防救援力量的任务,指挥带领参战部队、人员执行指挥部下达的作战命令,完成具体作战任务,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命、保护财产,消除险情。
  (2)后勤保障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后勤处处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后勤处和卫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了解掌握救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救援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根据作战需要,负责灭火救援所需物资保的障和现场的救护保障。
  (3)通信组: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任组长,消防支队司令部和通信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保障应急工作通信畅通,确保指挥的及时、顺畅。
  (4)宣传报道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政治处和新闻媒体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及时了解灾情动态,以照像、摄像、录音、文字记载等方式收集现场灭火情况的资料,确定宣传口径,及时准确地进行新闻报道。
  (5)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处置专家组: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任组长,消防支队防火处、安监局、酒钢(集团)公司有关专家为成员。负责了解火灾现场毒气和化学危险品的种类、数量及毒源情况,及时、科学、准确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可靠的对策和相关数据。
  (6)现场警戒组:市公安治安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交警、武警及驻嘉部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根据火场情况和燃烧物的性质确定现场警戒范围,进行火场警戒、交通管制、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7)医疗救护组:嘉峪关市卫生局副局长任组长,嘉峪关市卫生局、市人民医院和酒钢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积极营救急待救护的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控制事态发展,保证救援任务的完成。
  (8)火情侦察组:市公安消防支队战训参谋任组长,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处置原则
  一旦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协作区域各参战救援力量,依据预案,按“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统一指挥,有效处置”的原则,充分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快速、有序地处置现场,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五、参战力量主要职责及任务
  (一)主要作战力量
  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官兵50人,消防车6台,指挥车1台)、酒钢(集团)公司消防大队(消防干警34人;消防车5台)和嘉峪关机场公司消防队(消防干警5人;消防车1台)接到重特大火灾事故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火灾,积极抢救人命,保护和疏散物资,严防火灾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处置火灾事故。
  (二)协同作战力量
  (1)供水部门负责火场供水,决定增加水量和水压,必要时停止部分地区供水,保证火场用水。
  (2)供电部门负责处理火场电器设备,协助消防部队搞好停电或带电灭火。
  (3)卫生部门负责安排、组织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提供急救所需药品、器械;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4)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调集运输工具,向火场运送物资及抢救伤员、转运物资等。
  (5)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所需资金。
  (6)环保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及周边有毒液(气)体进行检测,防止人员中毒伤亡。
  (7)公安、武警部门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管制,保护现场,维护秩序。

  六、处置措施
  (一)接警出动
  “119”值班室接到重特大火灾报警或“110”转警后,市消防支队在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的同时向支队值班干部报告,支队值班干部立即向支队带班首长报告,并迅速调集所有执勤力量,支队带班首长到场后,视情成立现场临时指挥部,并向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市政府主管领导到场后,重特大火灾扑救指挥部即告成立,并宣布启动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调集相关力量。
  (二)火情侦察
  由灭火作战组负责火情侦察,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火灾情况。
  (三)现场警戒
  由指挥部调集公安、驻嘉部队等有关单位负责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警戒区,必要时根据指挥部意图组织人员疏散。
  (四)人员救护
  由指挥部调集驻地部队、地方医疗卫生部门,树立“救人第一”的思想,积极营救急待救护人员,尽力消除险情或控制事态发展,保证救援任务的完成。

  七、要求
  (一)本预案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情况随机处理。
  (二)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依法实施火灾事故救援。强化责任,加强联系,相互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救援工作反应快、行动快、效果佳,万无一失。
  (三)灭火救援指挥必须坚持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的原则。参加救援的单位和人员要服从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离职守,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灭火救援始终要坚持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及“先控制、后消灭”的战术原则。
  (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情,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演练,提高各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火灾联合救援工作有效实施。
  (六)要时刻做好“灭大火、救大灾、打恶仗”的思想准备,认真保养车辆和装备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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