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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18 生效日期: 2006-09-18
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引智办)是负责我市引进国外智力的职能机构,每年均组织我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向国家外国专家局申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经费资助。根据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计划,2007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我市的引进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省外国专家局《关于申报2007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外专(2006)18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和要求
  为充分体现国家对引智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引智的示范作用,国家引智专项基金主要支持对行业、地区经济建设起重要作用且引智在其中起较关键作用的项目。因此,各部门请从实际出发,根据我市的发展目标,突出重点发展领域,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组织项目申报。
  二、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粤外专(2006)18号文,所需材料请从以下网站自行下载:http://guangdong.caiep.org。
  三、上报2007年度项目材料请送市引智办,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8日。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引智办联系。
  联系人:陈萍
  联系电话:2235424
  传真:2179023
  地址:珠海市政府大院1号楼212室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附:关于申报2007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外专(2006)18号)
各地级以上市引进办,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通知及我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计划,2007年度聘请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已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原则
 为充分体现国家对引智工作的政策导向和引智的示范作用,国家引智专项资金主要支持对行业、地区经济建设起重要作用且引智在其中又起较关键作用的项目。因此,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目标,突出重点发展领域,要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科学的论证,所提出的项目,一定要突出引智工作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具有关键性的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目标,提高引智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2007年项目申报重点领域
 1、农业领域,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集中引进专家、成果示范推广等引智资源,支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培养新型农民以及新农村建设重点工程相结合的项目。
 2、加大对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生态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国民经济走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服务。
 3、加强以突破高新技术、关键技术瓶颈、重点基础研究为目标的聘请专家工作,加大对项目的资助力度。
 4、支持国有大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支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能源工业、原材料工业等领域的项目。
 5、重点支持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
 6、聘请管理、咨询类高层次专家项目。
  对一般的竞争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三、申报2007年度引进国外人才项目计划工作的具体要求
 1、各项目申请单位要认真、填详细填写'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中所有内容:'项目总投入'指包括引进人才、技术改造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总资金;'国内专家组对本项目的评审意见'一栏中,至少要有三位专家的签名;'本单位意见'栏由申请项目单位填写并盖章;各市引进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在该栏侧边加盖公章。
 2、农业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项目,必须是在农、林、牧、渔等领域内,通过聘请外国专家和派遣专业人员出国培训等方式所获得的技术成果,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要突出推广示范的作用。在申报示范推广项目计划时,要填写'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3、大专院校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具有可预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性产学研引进国外人才项目,且同一所学校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
 4、申请表中所有栏目都必须填写,否则我局不予受理。
 5、申报项目数在2个以上(含2个)的市及省直单位,必须使用国家外国专家局编制的项目申报专用软件进行申报(与2006年相同,需要的单位可向我局申领该软件);只申报1个项目的单位,可用专用软件,也可用Word制作。申请表需用A4纸打印,但专家签名需专家本人手签。如有其他相关材料,可打印或复印后随申请表一起上报。
 6、如某项目作为重点项目申报(东欧和独联体专项项目、软件与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必须按重点项目申报),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辅助材料(详见附件3)
 ⑴ 在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中立项批文的复印件;
 ⑵申请列入国家、省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立项报告中的主要内容的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其中包括:①简要表述项目的国内外情况、技术及产品的主要用途、我国与国际上的主要差距;②介绍项目中、外合作单位的性质、实力、技术水平、在行业中的地位等;③申请单位的项目工作进度安排;④需要引智工作解决的问题;⑤对项目的评价和市场预测;⑥国内专家评审意见;
 ⑶ 经费预算表(见附件3及附件4);
 ⑷ 项目简介(见附件5)。
 7、各市引进办或省直主管部门如申请的项目数多于2个,请按项目优先顺序排列汇总,'汇总表'请用Excel制作并打印。
 8、所有项目申请在上报时必须同时报送打印出的文字材料一式2份及数据软盘,否则不予受理。
 9、上报2007年度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0月10日,过期将不予受理。
 在组织项目申报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杨佩军
  联系电话:020-83348844、83337266
  传 真:020-83340575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6号楼
附件:1、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2、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申请表
 3、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经费预算表
 4、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申请国家外专局资助年度经费预算表
 5、聘请专家重点项目简介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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