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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代表团展位布展招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 2006-08-14
发布部门: 河南省商务厅
发布文号: 豫高交字(2006)第5号
各竞标单位:
  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定于2006年10月12日至17日在深圳举办,我省将组团参加。河南省展位的布展工作将采取招标方式,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欢迎各有关单位踊跃参加投标。现就河南省代表团展位布展招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馆基本情况
  本届高交会河南省展位设于深圳会议展览中心9号展厅,面积200平方米(10MX20M),9号展厅限高7米,具体位置形状见“第八届高交会9号馆展位图”。
  二、布展指导思想
  展位布置在功能上要能较好地展示河南高新技术的发展现状,突出河南特色,宣传河南高新技术的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扩大国际知名度,增强对国内外客商的吸引力。
  在布展手法上要新颖独特,富有创意;要善于运用各种布展手段和布展材料,通过声、光、电的有机组合,灯箱、图片、文字、模型以及先进展览器材的灵活运用,给与会中外客商以耳目一新、独树一帜的印象,追求展区的整体感、协调感、时代感,以达到树立形象、吸引客户、促进成交的目的。
  三、招标原则要求
  1、展位设计思路
  展位设计以展示为主,要设有咨询服务台和产品展示台,用于接待来访客商,交换名片,发送资料及产品展示。
  以上为原则性要求,各竞标单位在遵循区域功能划分的前提下可自由发挥想象力,灵活设计,独具匠心。
  2、招标标底
  本届高交会展位布展的总经费不得超过二十五万元人民币,包括设计费、制作费、灯箱片制作费、施工费、运输费、人工费等所有布展相关费用。
  3、中标企业应承担的职责
  (1)展位的设计、修改、实施、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校对布展所需资料;
  (3)积极响应省团其他布展需要;
  (4)洽谈会期间宣传资料的存放分发;
  (5)洽谈会期间展位的安全保障;
  (6)维护正常的洽谈秩序;
  (7)其他涉及展览事务的配套服务工作。
  四、竞标单位资质
  1、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批准注册的法人实体。
  2、必须有两年以上的经营期。
  3、具备较强的独立设计能力和施工能力。
  五、招标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标材料内容
  凡有意参加布展招标活动的单位,应将如下材料上报河南省商务厅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
  (1)以文字形式说明设计思想及布展方案;
  (2)注明所使用的布展材料;
  (3)布展效果图(平面图、剖面图、三维图);
  (4)分项详细列明的布展预算。
  2、招标基本程序
  首先,由各竞标单位于8月25日前向河南省商务厅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地址:郑州市文化路115号;邮编:450003)报《关于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省团招标活动的报告》和布展设计图纸。该报告必须简要说明竞标单位的情况(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布展历史、准备了几套方案参加竞标。
  其次,由河南省商务厅组成招标委员会经初选后,确定竞标企业,竞标企业于8月30日参加竞标说明会,投标结果将于8月31日通知所有投标企业。最后,由河南省商务厅同该布展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布展工作全面展开。
特此通知。 河南省商务厅
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附:第八届高交会9号馆展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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