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7-24 生效日期: 2006-07-24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6]1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等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步伐,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为“两个率先”服务,根据《省政府同意建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批复》(苏政复(2006)33号),决定将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南京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同时撤销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南京电子工业职工大学建制。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原经费渠道保持不变。希望学院发挥行业、企业办学优势,加强统筹规划和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