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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武汉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拆迁过渡费的补充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3-12-06 生效日期: 1993-12-06
发布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武拆价字[1993]003号

市各房地产开发单位,各规划土地管理分局: 


  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35号令)第 五十 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前已动迁的拆迁户的过渡费,现将具体调整标准补充通知如下: 
凡是一九九三年八月一日前动迁并仍在过渡的拆迁户,过渡费按原使用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二元调整为五元。 
本通知自一九九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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