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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细则)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03 生效日期: 2006-08-03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发布文号:
  一、总则
  为做好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小农水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成的小农水项目对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切实起到引导和推动作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技术规范,制定本办法。
  二、验收依据
  1、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5号)。
  2、关于印发200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试点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财农便[2005]200号)。
  3、《关于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水农牧[2005]115号)。
  4、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及批复。
  5、中央和自治区有关部门下达投资计划文件。
  三、验收的基本要求
  项目建设应具备如下条件,方可验收。
  1、建设地点、规模、各单项工程质量、技术及效益指标均达到已批复的《实施方案》中预定的目标及有关规范要求。
  2、建设资金按计划执行,配套资金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到位;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建立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工程管护机制。
  4、项目建成后,能使农民、村集体直接受益,项目能正常使用,改善项目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发挥应有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四、申请验收的基本条件
  1、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对照招投标和实施方案内容及批复要求进行自查自验,认为已经达到验收标准后,向项目所在县(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
  2、项目县(市)向地(州)、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 1)工程建设
  ① 严格按实施方案批复内容实施建设,项目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② 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 2)资金使用
  ① 满足与中央、自治区资金配套比例要求,并根据年度计划需求及时到位。
  ② 资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财务资料齐全,并提供由县、市审计部门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
  ( 3)管理与改革
  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行“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并实行合同制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经验。
  ② 能因地制宜地探索农民用水者协会、农村合作组织、村组集体自愿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新机制,能积极推进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制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方式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③ 工程建成后能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及时明确工程管护组织,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 4)项目建设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内容客观、翔实,总结成绩、经验及教训有深度,对今后工作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3、项目县(市)向地(州)、自治区提出验收申请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 1)项目工作总结及验收报告,参照总结提纲(见附件1)编写。
  ( 2)项目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实施方案。
  ( 3)本办法印发的有关表格内容。
  ( 4)项目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
  ( 5)建设工程前后照片、文字说明或录相。
  五、验收程序、步骤
  5.1 项目竣工后,实施单位自查自验后,向项目所在县(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县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后向地(州)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地州水利局会同财政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验收,验收后将验收材料上报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利厅依据工作情况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及有关部门采用抽样验收办法对项目进行验收。
  5.2地(州)、自治区对项目验收步骤
  ( 1)听取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审查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
  ( 2)对项目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工程建设地点、布局、规模、形式,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施工质量、运行管护及效益发挥等情况,同时征求当地农民用水者协会和基层干部群众意见。
  ( 3)验收组对项目情况进行评议,决定是否通过验收。
  ( 4)编写验收报告。对项目建设工作总结的内容给出评价,当有部分成员对某些问题甚至验收是否通过持保留意见时,在验收报告中应予客观反映。
  ( 5)对未能按时验收的项目,项目县(市)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由及相应措施上报地州水利局和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 6)对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县(市)要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及下次验收时间,上报地州水利局和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六、验收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农牧水利处
二○○六年八月三日 附件: 1、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验收总结提纲
  一、基本情况。
  二、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工程建设质量状况。
  三、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四、运行使用和发挥效益情况。在配套渠系建筑物、节约用水、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方面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在建立科学管理体制、良性运行机制和推动农民用水者协会参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哪些有益探索,效果如何。用有科学依据的数据分析和有指导、宣传意义的典型实例详细说明。
  五、取得的多方面效益对示范、引导和推动当地及条件类似的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健康发展所起的作用。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附件2: 新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验收时间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名称
  项目所在地 地区(州)县(市)乡村
  主要建设内容
  概算投资(万元) 总投资 实际完成投资(万元) 总投资
  其中:中央投资 其中:中央投资
  自治区投资 自治区投资
  地州投资 地州投资
  县市投资 县市投资
  农民自筹资金 农民自筹资金
  农民投工投劳资金 农民投工投劳资金
  项目区工程面积及效益情况 工程控制灌溉面积(亩)
  效益情况 粮食增产(公斤/亩)
  粮食增产(万公斤)
  经济作物(公斤/亩)
  经济作物(万公斤)
  工程节水量(m3)
  灌溉水利用率(%)
  节省运行费((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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