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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2-20 生效日期: 2004-12-20
发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布文号: 国科办厅字〔2004〕247号

机关各司局、直属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200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奢侈浪费行为,共同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简朴的节日气氛,现重申廉洁自律规定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事业单位给机关送礼。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制止借岁末年初乱发钱物,严禁制售和收取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得借联络感情之名,相互请吃,或组织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当好表率,做到“五个不许”,即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许利用节日以拜望上级为名送钱送物,跑官要官;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许参与赌博,今后凡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不许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和管理,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真正做到对每一位干部的成长进步和家庭幸福负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收送钱物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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