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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易团关于第100届广交会有关办证事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8-21 生效日期: 2006-08-21
发布部门: 浙江省交易团
发布文号:
各交易分团:
  第100届广交会将于十月中旬开幕,相关办证工作也将开始。为迎接广交会百届庆典活动,大会领导委员会将前期筹展时间提前到10月7日进场,故前期参展商证和筹展证的办证时间也较往届有所提前。安全工作历来是展会工作的重点,办证工作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各交易分团长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进一步落实办证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工作力度,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照大会和团部规定,确保展会期间办证工作有序进行。现根据“广交会网络管理系统《网上办证指南》的通知”【会证字(2006)3号】精神,结合我团的实际情况,将有关办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办证的总体要求:
  1、团部实行持证办证制度。各分团的证件均须由专(兼)职办证员(下称办证员)统一办理,办证员由各分团选调坚持原则,肯吃苦,乐奉献的同志担任,并经团部培训,持有上岗证。未持证者不得上岗,办证员应相对固定。
  2、团部筹展证、参展证、临时证、撤展证、放行条及筹撤展车证的办理范围仅限本团所属展位的参展企业及其人员。为维护展馆秩序,加强安全管理,大会要求,凡非本团所属展位的企业及人员,一律不得办理各类参展证件。请各分团提前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若各分团擅自为非本团参展人员办证的,相关责任由交易分团自负。一经查实团部还将视情给予相应处理。
  3、各分团递交的办证用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须符合下列要求:一是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能清楚地辨认出人像和字迹,且身份证在有效期内。二是办理证件的彩色相片,不能重复使用,使用过的相片大会不予受理。必须是用相纸洗印出的光面相片,不得使用由普通打印纸打印出来的相片。彩色相片五官必须清晰,头部应占相片的2/3。筹展证和撤展证的彩色照片一律为蓝底两寸(40mm×50mm)。
  二、各类证件的办理原则、程序、所需资料、办理时间、地点及责任人:
  1、工作证:根据大会规定,工作证仅限交易团团部或参与团部工作的分团工作人员使用。根据团部值班工作等需要和各分团展务工作的实际,秉着可能与效能的原则,继续给各主要交易分团配发一定数量的工作证指标(见附件1)。指标内办证由各分团办证员提交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两寸近期彩照(40mm×50mm),到团部办理。办证责任人:周龙江。
  2、筹(撤)展人员证,按天收费,具体费用参见参展商手册,严禁超标准收费。筹展人员证,名额为每摊位2个。一期和二期分别由各分团办证员于10月5日至10月11日和10月18日至10月23日到团部集中领取表格,按大会要求填妥后,到团部盖章由企业自行到大会办证处办理。其中,特装筹展证以及撤展证由特装施工企业自行到大会办理。撤展人员证,名额按参展商证的十分之一核定,名额下到各分团,由分团统筹安排。一期和二期分别由分团办证员于10月17日至10月19日和10月27日至10月29日将办证人员名单及办证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统一交团部办理。办证责任人:周龙江。
  3、参展商证的办理和变更,办理时需向团部提交第100届广交会参展人员明细表(见附件2)、清晰的身份证扫描件(JPG格式)及其两寸近期彩照(40mm×50mm)扫描件(JPG格式),资料提交截止日:一期为10月17日,9月25日前办证资料提交率达到90%;二期为10月27日,10月18日前办证资料提交率达到90%。为确保团部工作的有效性,减少无效劳动,根据往届绝大多数分团证件的换证率情况,对本届参展商证的换证数继续进行总量控制:凡换证数在分团当期可办证指标的10%以内且不超过50张的,原则上按期予以办理。超过部分,团部将酌情每证加收1天的证件更换费用。团部还将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换证超标的分团及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办证责任人:杜剑蓉。
  4、临时进馆证:一天证和二天证通过大会现场扫描录入,三天及以上的证件由各分团将扫描好的资料通过U盘或网上递交团部,由团部通过网上提交大会办理。团部现场办证第一期从10月8日开始到10月19日上午10时结束;第二期广州现场办证从10月18日开始到10月29日上午10时结束。由于增加了扫描及网上提交的环节,预计办证过程比原来要增加一天,请各分团务必通知到各所属企业,提前做好准备。注意:一期16日前、二期26日前的临时证必须提前2天办理。比如16日的进馆证,须在13日的办证时间内交团部办理,方可在15日领取。办证责任人:周龙江。
  5、筹、撤展车证(仅限标摊企业展样品进出馆车辆证),由各分团办证员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及办证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团部统一办理(特装筹、撤展车证由特装企业自行到大会办理)。筹展车证办理时间一期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二期为10月18日至10月19日;撤展车证办理时间一期为10月17日到10月18日,二期为10月27日到10月28日,办证责任人:周龙江。
  6、展样品出馆证即放行条的领取和使用,大会三令五申要求从严管理,对此,各分团要高度重视,须由办证员凭经分团长签字的申领表(见附件3)到团部登记号码并签字后统一领取。申领放行条时间为一期10月10日至10月19日,二期10月21日至10月29日,各分团要有相应的发放制度。放行条在发放到参展企业前必须按放行条上的栏目如实填写,严禁将空白放行条随意发放。违者,大会和团部将严肃处理。大会保卫部门亦将扣留空白的放行条及其随行的展样品。放行条发放责任人:陈健。
  三、上报分团领队、联络员名单。
  请各分团加强对参展人员的把关力度,精心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精的同志参展,并于2006年9月1日前将本单位一、二期领队、联络员的名单按附件4的表式要求,以书面加电子文本(邮件地址:CECFZJ@126.COM)报送至教场路18号中大宾馆316室。
  四、报送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
  请各交易分团于9月10日前将签字盖章过的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收齐后统一报送至团部秘书业务组中大宾馆316室(见附件5),展位使用责任书分两种形式签订:一是《保证性和分配性摊位的展位使用责任书》由各分团与团部签定,一式三份。二是《名优新特及招展性摊位的展位使用责任书》由各参展企业与相应商会签定,一式三份。其中地毯展区签订《第100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地毯展区维护展馆秩序责任书》(见附件5-1),烟花爆竹展区签订《第100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土畜产品展区烟花爆竹展位安全责任保证书》(见附件5-2),其他展区签订《第100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见附件5-3)。
  联系人:
  周龙江 电话:0571-87706123, 传真:0571-87706127
  手机:13805782493(杭州),15918669092(广州)
  杜剑蓉 电话:0571-87706134
  手机:13958006766(杭州),15918669093(广州)
  林勇平 电话:0571-87706122
  手机:13666661881(杭州),15918681650(广州)
  朱文奇 手机:13710291309(广州)
  杭州地址:杭州市教场路18号中大宾馆316室
  广州地址:广州市三育路23号三寓宾馆
浙江交易团
2006年8月21日 附件:1、第100届广交会各分团工作证指标(略)
2、第100届广交会参展人员明细表(略)
3、第100届广交会放行条领用表(略)
4、第100届广交会分团领队、联络员名单(略)
5-1、第100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地毯展区维护展馆秩序责任书(略)
5-2、第100届广交会食品土畜馆土畜产品展区烟花爆竹展位安全责任保证书(略)
5-3、第100届广交会展位使用责任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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