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物业管理员专业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0 生效日期: 2005-12-20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发布文号: 劳社鉴发[200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专家所在单位及有关单位:
  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使物业管理的培训和鉴定等工作顺利进行,满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开展的需要,决定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物业管理员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应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范》中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物业管理员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下属的专家性工作机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委员若干人(见附件)。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的工作。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秘书长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物业管理员职业国家标准和培训教材的编制和修订工作;
  (二)开展该职业考评技术、方法的研究与实验;
  (三)提供该职业鉴定考评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
  (四)参与开发该职业命题技术和国家题库;
  (五)承担该职业的师资培训工作;
  (六)开展学术理论研究和交流、宣传活动,出版该职业理论性刊物;
  (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为物业管理市场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
  (八)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物业管理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 任:
  张宝秀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副教授
  副主任:
  艾白璐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青兰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班道明 北京林业大学教授
  委 员:
  杨燕敏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高级工程师
  诸建华 上海九海金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李胜来 上实物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增田 中房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谭善勇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
  陈蔼贫 深圳物业管理进修学院教务部长
  邢莉萍 北京物业管理职业培训学校校长
  张风鲁 山东省建设厅主任科员
  秘书长:
  安 静 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副秘书长:
  孙 颖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讲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