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2-06 生效日期: 2005-02-06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人[2005]00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促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开发和利用,决定成立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戴相龙
  副主任:陈质枫
  成员:李全喜市建委
  李占东市市容委
  吴延龙市房管局
  路红市房管局
  任雨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杨福刚市财政局
  石栋市工商局
  成其圣市文化局
  孙增印市市政局
  马连勇市园林局
  陈忠新市旅游局
  黄全利市公安交管局
  李庆林市电力公司
  李润兰和平区政府
  陈彦云河东区政府
  沈家聪河西区政府
  佘清文南开区政府
  边仁权河北区政府
  王怀仁红桥区政府
  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是全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审查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区名单、保护范围、保护等级和保护标准;审查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整修、开发利用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审查历史风貌建筑、历史风貌建筑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提交市风貌建筑保护委确定的其他事项。
  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历史风貌建筑保护、管理、开发、利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延龙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房管局。
  原天津市保护风貌建筑领导小组(津政纪(1998)27号)同时撤销。 二○○五年二月六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6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