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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发展改革委、统计局:
为全面掌握我国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进程,分析研究环境保护产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市场供求现状及发展趋势,为制定“十一五”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提供基本依据,经研究,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联合开展2004年全国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
调查工作领导机构由三部门共同组建,办公室设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查结果由三部门共同发布。
本次调查为一次性全面调查。调查基准年为2004年,实施时间为2004年10月至2005年6月。调查范围包括环境保护产品生产、洁净产品生产、环境保护服务、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各领域。调查对象为2004年12月31日前在我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式等另行印发。
2004年底前为调查的准备阶段,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发改委(经贸部门)、统计局等部门积极配合,组建调查工作领导机构,共同研究制定辖区调查工作方案,建立调查保障体系,做好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相关准备工作,待调查表式印发后即可开展调查工作。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