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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49#-3厂房海水系统旋转滤网规范书修改申请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1-07 生效日期: 2003-11-07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文号:
秦山核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49#-3厂房海水系统旋转滤网规范书修改申请”(QNPP-0039-NNSA)和相关资料收悉。
  根据我国核安全法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技术后援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审评。我局认为49#-3厂房海水系统旋转滤网规范书修改申请符合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决定批准该变更申请。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核安全法规的要求以及在审评过程中所做的承诺,严格遵守秦山核电厂运行技术规格书,确保核电厂安全。   二○○三年十一月七日
  主 题 词:核安全 核电厂 旋转滤网 修改 通知
  抄送单位:国家环保总局上海核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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