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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池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1-26 生效日期: 2005-01-26
发布部门: 中共池州市委;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池发[2005]4号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开发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驻池各单位:
  现将《池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直接关系到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直接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要求,进一步提高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各自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努力开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池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皖发[2004]2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高度重视对下一代的教育和培养,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素质,是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 ?
  目前,我市未成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7%,他们的思想道德状况总体上是好的,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积极进步、健康向上,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已成为我市未成年人精神世界的主流。但也应看到,近年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和社会生活发生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在为广大未成年人了解世界、增长知识、开阔视野提供更加有利条件的同时,腐朽文化、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不可低估,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使一些未成年人的心灵受到腐蚀,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歧途。同时,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还存在某些不适应的地方和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城市流动人口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失管和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问题亟待解决;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浓厚风气尚未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意见》,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特点,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为加快发展、富民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造就一批又一批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我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三、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一)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
  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研究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抓好德育课程改革,在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和语文、历史、地理等学科教学的各个环节渗透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有机统一于教学之中;积极改进思想品德、思想政治课教学方法和形式,采用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教学,把传授知识与陶治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社科联,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
  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抓德育的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改革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以及考试评价制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各种课外文体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和力所能及的公益性劳动,培养中小学生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 市科协、市关工委,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抓好日常行为规范教育。
  在幼儿阶段,重点抓好道德启蒙教育,培育最基本的文明语言、认知和行为能力;在小学阶段,重点规范基本言行,培养良好习惯;在中学阶段,重点加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职业学校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职业理想教育和创业精神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局、市文明办,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抓好学校德育骨干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积极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建立模范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制度;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班主任和德育工作者队伍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事局,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二)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建设。
  按照素质拓展计划的要求,把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纳入中小学教育发展规划,把团、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布局。
  学校要按规定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共青团和少先队专职干部,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积极支持、指导团、队组织开展活动,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做团、队工作,保证必要的活动时间、活动阵地和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团市委,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实践育人、活动育人、服务育人的优势,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城乡团、队组织结队帮扶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团、队组织建设,帮助和指导农村地区团、队组织正常开展工作;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制度,积极吸纳社会人士担任校外志愿辅导员。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体局、市妇联、市关工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池州军分区政治部,牵头单位:团市委)
  (三)重视和完善社会教育。
  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关工委和社区组织要协调配合,切实担负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发展壮大家教组织和家教骨干队伍,并积极运用广播、电视和网络,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科学育儿、为国教子的能力;开展“学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宣传教育活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以“提高家长素质、传播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为重点,以“以德育人,培养孩子全面发展”为目标,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五个小’、家长教育‘六个一’行动”,带动和引导更多的家长重视子女思想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关工委、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广电局、池州电信公司,牵头单位:市妇联)
  (四)认真抓好基层工作。
  城乡基层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家庭联系沟通,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加强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课余和节假日生活;对单亲家庭、“空巢”家庭和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重视并解决流动人口家庭、外出务工家庭的子女教育等问题;配合司法部门对失足青少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关工委、市农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文化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注意加强对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家长以良好的品行为子女作表率;
  (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市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妇联,牵头单位: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
  (五)大力加强教育阵地建设。
  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实行半票;对已建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进行认真清理,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改正,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退还。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积极筹措地方资金,加快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图书室、活动室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局、市教体局、市建委、市妇联、团市委、市科协,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基层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经过3至5年的努力,要做到市、县(区)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市建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局、市妇联,牵头单位:市建委)
  (六)广泛开展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充分利用各种重要节日和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日子,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鲜活的道德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初中学生每年20天、高中学生每年30天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规定,组织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公益劳动、军事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劳动观念和创新意识;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环境保护教育、安全自救教育、卫生保健教育和禁烟禁毒教育,引导青少年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认真开展评 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少先队员和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关工委、池州军分区政治部、武警池州市支队政治处,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七)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舆论环境。
  督促各类大众传媒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组织推动全市各新闻媒体开辟专版、专栏、专题,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池州日报社、市文明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切实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市电视台、电台要创造条件办好各类少儿专题节目;把好节目审查关,严格控制涉案题材剧的播出。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教育网站要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网页、专栏,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网上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加强网上宣传,传播先进文化。
  (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池州电信公司、市文化局、市教体局、团市委、市文明办,牵头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八)切实抓好优秀文化产品的生产、创作。
  加强少儿文艺创作和表演队伍建设,广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广场、社区、家庭、校园和乡镇文化活动,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加大少儿文艺创作投入力度,鼓励作家、艺术家深入生活,推出更多表现新世纪少儿精神面貌,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戏剧、小品、曲艺、故事、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作品;从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的需求出发,精心策划选题,创作、编辑、出版一批面向未成年人,集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教育性于一体的书籍;逐步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网站,丰富和充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资源;认真做好城乡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影片放映工作。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文联、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妇联、团市委、市农委、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市财政局、池州电信公司、各类文艺团体,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九)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治理,尽快建成市、县(区)、乡(镇)三级网吧经营管理技术监控系统,坚决取缔“黑网吧”,坚决禁止营业性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控制“黑网吧”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蔓延;积极创造条件,有组织地开办一批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组织一些有实力、重信誉的电信企业实行连锁经营。
  (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团市委、市文明办、池州电信公司,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坚决查处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书刊、影片、音像制品、游戏软件和文娱节目,查处宣扬色情、暴力的玩具、饰品,加大对盗版教材、教辅的打击力度;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远程通信工具和群发通信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化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池州电信公司、市广电局,牵头单位: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不得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经营性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美容美发厅以及其他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严禁对未成年人开放;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造精神污染,引诱甚至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法分子,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池州电信公司,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市文明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听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汇报,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些突出问题。对各地、各单位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查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和内容。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 、市政府办 、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委督查室、市财政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单位:市文明委)
  各级政府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责任单位:市文明委)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
  进一步调动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形成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
  (责任单位:市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市老干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池州军分区政治部、武警池州市支队政治处,牵头单位:市关工委)
  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老同志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关工委、市老干局,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有关方面,都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根据各自担负的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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