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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05年中国青工技能月”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0-28 生效日期: 2005-10-28
发布部门: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保障厅,各中央企业,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五届三中全会部署的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青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特别是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学技成才,创新创效,团中央决定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展“2005年中国青工技能月”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强青年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循环经济、培养青年技能人才为目标,以开展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为途径,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引导团员青年学习、创新、提高,为企业改革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主题
  增强团员意识,岗位创新成才

  三、活动时间
  2005年11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内容
  1.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引导。通过召开研讨会、举办论坛等形式,开展“新时期企业团员标准”大讨论,提高企业团员青年对团员标准的认识,强化团员青年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模范意识。宣传新型人才观,树立青年典型,引导广大青年职工树立人人皆可成才、技术工人也是人才的观念,立足岗位,创新成才。
  2.组织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创新实践。适应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管理、营销、服务创新为主要内容,不断深化青年创新创效活动。广泛推行“青年项目制”,抓住申报创新项目、开展项目攻关、促进成果转化、建立激励机制等环节,为青年创新攻关提供支持。举行青年创新创效成果评选、组织青年创新创效成果推介转化等活动,强化青工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建立青年科技协会、青年攻关小组、青年技能培训小组,强化组织阵地依托。
  3.大力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适应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培养工程的要求,扎实推进“青工技能振兴计划”。深入开展技能培训,扩大培训参与面,规范培训流程,实现培训、竞赛、鉴定的有效衔接,逐步构建青工技能培训的工作体系。跟踪科技发展潮流,依托各种传统培训阵地和现代网络传媒,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帮助青工学习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和新工艺。深入开展导师带徒、岗位练兵、同业交流、绝技观摩等活动,帮助青工学技成才。广泛举办技能竞赛,为青年成长发展搭建舞台。加强面向青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帮助更多的青年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
  4.组织团员青年开展节能降耗活动。适应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在企业青年职工中广泛开展节能降耗活动。要高度重视节能宣传,通过开展节能法律法规宣传、能源形势宣传和普及节能知识等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提高青工的节能意识。深入开展五小、QC、合理化建议等活动,鼓励广大青年职工积极参与技术改造,提高节能降耗的技能水平。深入开展节约竞赛活动,把节能降耗活动和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结合起来,在青工中实施岗位责任制和能源考核奖惩制度,力争达到以管理促节约、以节约求效益。
  活动月期间,活动主办单位将联合举办全国青年创新创效成果评选、全国青年高技能人才表彰等活动,加强对基层的引导。

  五、有关要求
  1.积极配合,认真实施。各级团组织、劳动保障部门、各中央企业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部署和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各地区、行业团组织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一些具有示范性的活动,为基层提供借鉴,努力做到上下联动,全面活跃。
  2.立足基层,讲求实效。要把活动的重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广泛发动青工参加,掀起群众性学练技能的新高潮。
  3.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活动宣传,选树活动中涌现出的各类典型,形成有利于青工成长成才的良好社会环境。
  请各省级团委青工部于12月10日前形成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团中央青工部企业处(联系人:陈必昌;联系电话:010—85212081)。

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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