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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期省区市竞赛骨干英语强化培训班招生有关事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8-01 生效日期: 2003-08-01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
  为适应举办2008年奥运会和我国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对外开放的需要,发挥举国体制优势,形成举全国之力办奥运的良好局面,全面提高体育系统竞赛管理骨干的英语水平,经总局领导批准,我们拟继续举办第二期省区市竞赛骨干英语强化培训班,现将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选的产生:
  培训人选由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从有一定英语基础的竞赛干部中推荐产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二、培训名额分配:
  各省区市可推荐一名培训人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班拟在北京举办。时间为8月到11月。学制3个月。

  四、培训形式及要求:
  培训采取全封闭教学的形式。学习、生活集中在培训单位。培训期间学员全脱产,不参与本单位工作,并严格执行不办公、不请假、不会客的纪律要求。

  五、经费:
  培训期间住宿费、培训费由国家体育总局负担,交通费由原单位负担,生活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请各省区市体育局于8月20日前将报名表(附后)寄送至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人:李立东
  电话:67112233转2416,67187075
  传真:67111377
  邮编:100763
  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竞赛骨干英语强化培训报名表(略)

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
二○○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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