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农办农[2005]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林、农垦)厅(委、局、总局)、粮食局、农业科研院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有关小麦加工贸易企业:
为促进我国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优质专用小麦产业发展,提高小麦市场竞争力,经农业部、国家粮食局、河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研究同意,定于2005年11月4-5日在河南郑州举办2005中国郑州小麦展示及交易会。本届交易会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国家粮食局调控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购销计划部、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粮食局主办,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粮食批发市场、郑州商品交易所承办,有关企业和组织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小麦交易。通过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中华粮网,组织粮食企业在场内开展粮食交易;开展优质专用小麦产销洽谈和协商交易。
(二)成果展示。以实物、资料、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良种推广补贴生产成果;我国小麦科研、加工、流通等相关领域的技术成果。
(三)信息发布。发布今年小麦品质检测鉴评结果;提供小麦种子及其产品产销信息发布服务。
(四)现场鉴评。举办2005全国小麦品质现场公开鉴评活动,全面宣传优质小麦概念,展示小麦质量状况。
(五)专题论坛。同期举办第八届中国粮食市场论坛,届时邀请农业、粮食行业知名专家对当前市场流通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互动式研讨。
二、参加人员
(一)各省市农业厅(局)及其粮油、种植业处、站等单位的主管领导;
(二)有购销意向的省(区、市)粮食局有关人员;
(三)各省市粮食收储、贸易、加工、种子及相关企业;
(四)有关小麦产地县(市、区)小麦科研、推广、生产、经营单位的代表;
(五)有关农业和粮食科研院校的专家或技术人员;
(六)与交易会同期召开的全国良种推广补贴成果展示及经验交流会的代表;
(七)2004、2005年优质专用小麦良种推广示范区的省,以省为单位组织有关示范县(市、区)参展、参会(有关展览的公共费用问题请与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联系)。
三、时间、地点及联络方式
(一)时间:交易会报到、布展时间为11月2-3日(周三、周四);交易会展会时间为11月4-5日(周五、周六)。
(二)地点:报到地点为郑州市未来大道69号未来酒店一楼大堂;会展地点为郑州市未来大道69号未来大厦。
(三)联络方式:
1.郑州粮食批发市场
交易会秘书处:王瑛(0371)65611870,手机:13837189368
E-mail:Czgm@cngrain.com
交易组:王克强(0371)65610370,手机:13607668370
E-mail:Kqwang@cngrain.com
布展组:刘霞(0371)65611330,手机:13598819396
E-mail:Liuxia@cngrain.com
会刊组:陈艳君(0371)65610316,手机:13838090667
E-mail:Yjchen@cngrain.com
论坛组:裴华梅(0371)65613380,手机:13937119886
E-mail:hmpei@cngrain.com
2.河南省农业厅:联系人:张长明,电话:(0371)65652680、65652683,手机:13903863572,传真:65652815
3.河南省粮食局:李凌,联系电话:(0371)65683612
4.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联系人:陈永民,电话:65520093,13391931126,传真:(010)65520103
5.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联系人:万富世,电话:(010)64193351,手机:13601096930,传真:(010)64192865,电子信箱:wanfushi@agri.gov.cn
6.国家粮食局调控司:联系人:姚秀敏,电话:(010)63906290,13661027781,传真:(010)63906298
四、参会须知
(一)交易会将编印《2005中国郑州小麦展示及交易会会刊》。请参会单位及早与会刊组联系,提供本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业务范围和联系人等基础信息,以便按期编入会刊。如欲在会刊上发布广告的单位,请在10月10日前与会刊组联系并提供资料。
(二)参展单位请于10月12日前与布展组联系;如需在会议现场悬挂气球、条幅等宣传品的单位也请与布展组联系。
(三)参加交易意向性洽谈的单位,请提前与交易组联系。
(四)参会代表食宿自理,交易会秘书处向会议代表提供备选宾馆、饭店。
(五)有关交易会的详细资讯,请关注近期《粮油市场报》,或到中华粮网(www.cngrain.com)、郑州粮食批发市场(www.czgm.com)“2005中国郑州小麦展示及交易会”专题网页查询、下载有关资料,也可致电向交易会各筹备组索取。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