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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2003年限价电上网预结算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2-18 生效日期: 2003-02-18
发布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皖价服[2003]36号
  省电力公司
  根据我省电力资源销往省外和购入省内的电量、电价协议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初步测算,2003年限价电上网电价暂按240元/千千瓦时(含税)进行预结算,全年结算价格根据年终实际执行情况由我局另行确定。       二00三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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