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关于开展“感动”——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7-01 生效日期: 2005-07-01
发布部门: 中共中央文明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信息产业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全国少先队工作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中青联发[2005]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新闻办,教育厅(教委),通信管理局,广播影视局(厅),学联,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富有时代特色、为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决定开展“感动”至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活动。
  2004年开展“感动”至首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的实践证明,这项活动对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陶冶道德情操,促进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形成,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地要高度重视“感动”至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新闻办、教育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广电部门要加强领导协调,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形成合力,共同指导和推动大赛活动的开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等传媒手段,为大赛的深入开展营造浓郁的氛围。各级共青团、学联和少先队组织要把这次大赛作为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实施青年文化行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紧紧围绕“感动”这个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动员青少年踊跃参赛,在发现“感动”、表达“感动”、评选“感动”、传递“感动”、共享“感动”的过程中丰富精神和情感世界,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切实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

二○○五年七月一日


附件:“感动”至第二届全国青少年网络短信作品大赛活动方案
  一、大赛目的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按照“三贴近”要求,以“感动”为主题,以亲身体验为途径,以互联网和手机为活动平台和纽带,激发广大青少年参与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情,以自己喜爱的方式表达和传递身边让人感动的事物,积极发展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网络短信文化,引导青少年追求真善美,自觉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努力追求和创造文明、和谐、美好的生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大赛时间
  2005年7月至12月

  三、大赛主题
  以“感动”为主题,旨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青少年在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自我教育的作用,发掘感动事物,歌颂人间真情,抒发美好情感,引导青少年在发现、表达和评选感动的过程中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

  四、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
  大赛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国务院新闻办、教育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主办,广州上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办,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腾讯公司、搜狐公司、新浪公司、中青网协办。

  五、大赛内容
  1.提交和评选参赛作品。参赛者通过互联网和手机提交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分为网络部分和短信部分。网络作品分三类:感动故事、感动人物、网络小小说。短信作品分两类:感动心声、幽默笑话。参赛作品在经过初选后发布在大赛网站主页上,并面向全社会进行在线投票,对初选作品进行复评。包括参赛者在内的所有人士都可以参加在线投票。在复评的基础上,将组织由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评委会进行终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定获奖作品。
  2.评选“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在对大赛征集到的“感动人物”类作品进行审核和初选后,向全社会发布,并通过大赛网站主页进行在线投票,在青少年中开展“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评选活动。最后,在全国评选出青少年公认的“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若干名。

  六、参赛要求
  1.凡我国35岁以下的公民均可参赛。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感动”这个主题进行创作,内容可以涉及亲情、友情、爱情以及身边让人感动的人和事等。每名参赛者提交参赛作品的数量不限。
  2.参赛作品中“感动故事”、“感动人物”的体裁不限,但必须真实客观、生动感人,篇幅在3000字以内。“感动人物”类作品在介绍感动人物事迹的同时,应注明其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有效联系方式。“感动人物”应是作者熟悉或通过直接调查了解的对象,可以是作者的亲人、老师、同学、朋友、邻居等,可以是社会知名人士,也可以是生活中的平凡人。网络小小说应在2000字左右。短信的创作应精炼,每个短信作品正文不超过66个字(含标点符号)。
  3.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转载或改编。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突出思想道德内涵,体现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价值取向。不得出现不文明用语,不得有淫秽、暴力、恐怖等内容。
  4.参赛作品可由集体创作,但须以个人名义参赛。所有参赛作品须明示作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电话号码等内容(除表彰时公布获奖者姓名及单位外,其余信息一律为参赛者保密)。
  5.在线报名、提交参赛作品应登陆大赛网站主页(网址:www.gandong.com.cn)。用手机发送参赛短信作品,移动用户发至:189606,联通用户发至:923906,电信用户发至:993906,网通用户发至:9923906。发送格式须写成:T#年龄类别十短信类别十短信正文。年龄类别用1/2/3分类,分别代表12岁以下、13一17岁、18一35岁。短信类别用1/2分类,分别代表感动心声和幽默笑话。例如:“T#11短信正文”表示一名12岁以下的参赛者提交的感动心声类短信作品。
  6.提交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10月16日。

  七、奖励和表彰
  1.参赛作品评选原则上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4名、优秀奖60名。每名一等奖获得者将得到价值10000元的奖品及证书,每名二等奖获得者将得到价值5000元的奖品及证书,每名三等奖获得者将得到价值1000元的奖品及证书,每名优秀奖获得者将得到价值100元的奖品及证书。
  2.全国青少年“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获选者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证书及价值5000元的奖品。另外,还将设立幸运奖若干名,对积极参与作品提交和评选活动的青少年进行奖励。
  3.设立组织工作奖若干名,用于表彰在活动中组织宣传工作成效突出的省、地(市)、县(区)级团组织。申报组织工作奖的单位须先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省(区、市)级团委宣传部,经省级团委审核后再统一报团中央评定。
  4.举办颁奖活动。部分获奖者将由承办单位出资邀请参加颁奖活动。其他获奖者的奖品将由承办单位出资通过邮寄方式发送。
  5.各地团组织可结合本地活动的实施开展相应的表彰活动。

  八、工作要求
  整个大赛从7月中旬启动,分三个阶段:7一10月征集作品,11一12月评定获奖作品和全国青少年“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12月举行颁奖活动。
  为广泛动员和吸引青少年参赛,要重点抓好以下活动:
  1.开展寻访和评选活动。各地要动员学校、企(事)业、社区等基层单位的团队组织,以重要节庆日、纪念日、团队活动日为契机,在青少年中扎实开展“身边的感动”寻访活动,引导青少年发现身边让人感动的人和事,激发青少年的创作灵感和热情,积极撰写并提交参赛作品。在此基础上,通过个人和集体推荐相结合,并以团组织审核把关为保证,推荐和评选青少年“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要以各地各类网站、手机和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为平台,从县(区)、地(市)、省(区、市)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各省(区、市)组织评选出的“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将参加全国青少年“身边最让我感动的人”评选活动。
  2.开展真情互动活动。充分利用建军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重阳节、少先队建队纪念日等,以各级各类网站和手机为载体,紧紧围绕“感动”这个主题,在青少年之间、青少年和社会各界人士之间广泛开展以节日问候和祝福为主要内容的邮件和短信的展示、下载、发送活动。可围绕大赛主题开展报告座谈、演讲征文、志愿服务、图片展览、文艺演出等活动,深化大赛的教育效果。
  3.广泛开展媒体宣传活动。以“感动”为主题,以各级各类网站、电视台、电台以及报刊杂志为阵地,大力开展大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广告宣传及作品展示活动。开办各种节目和栏目,举办各具特色的活动采访和人物专访活动,阐发“感动”理念,为大赛营造声势和氛围。
  4?各地可结合www.gandong.com.cn网站上设立的“评选感动”、“发现感动”、“倾听感动”、“感动社区”等栏目,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参加“感动”系列活动。
  5.鼓励各地在征得全国大赛组委会同意的情况下,结合本地实际和优势广泛开展分赛区活动。

  九、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全国大赛活动组委会。具体如下:
  主 任:周 强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主任:胡振民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央文明办主任
      翟卫华  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赵 勇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
           青联主席、全国少工委主任
      蔡名照  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
      陈小娅  教育部副部长
      奚国华  信息产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胡占凡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
  成 员:杨新力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秘书长、宣教局局长
      李 伟  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组组长
      刘可为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卢雍政  全国学联秘书长、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
      高 洪  全国少工委副主任、共青团中央少年部部长
      刘正荣  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互联网
           新闻研究中心主任
      杨 进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
      苏金生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
      李宗达  国家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
      张学军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操学诚  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郭运德  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
      余培侠  中央电视台青少节目中心主任
      杨志东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总编室主任
      李而亮  中国青年报总编辑
      田科武  北京青年报常务副总编辑
      郑毓宣  广州上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化腾  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
      张朝阳  搜狐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汪 延  新浪公司总裁
      欧阳向群 中青网总裁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可为(兼)
  副主任:张学军(兼) 操学诚(兼) 郑毓宣(兼)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