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津价商[2001]190号
市粮食局,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关于2001年夏粮收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44号)精神和北方区夏粮收购价格衔接会议达成的一致意见,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01年冬小麦收购价格和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收购价格。以三等白麦(不分软硬质)为定价标准品。三等白麦收购价格每50公斤(下同)为57元。
二、品种差价。同等级白麦与混合麦的品种差价为2元;同等级白麦与北方红麦的品种差价为5元。
三、等级差价。同品种小麦的等级差价,三等以上每相邻等级差价为2元,三等以下每相邻等级差价为3元。
四、定购价与保护价执行同一价格(具体价格见附表)。
五、优质品种小麦收购价格,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其它具有收购资格的企业在不低于保护价的基础上,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自行合理确定。
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可以入市收购保护价范围内粮食的用粮等企业,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其收购价格不得低于收购保护价,不准以任何借口压级压价或变相降价收购。各粮食收购站(点)要张榜公布各等级小麦收购价格,并将价格与样本摆放在收购现场的显著位置,提高价格政策的透明度,以便群众对照,接受群众监督。
七、各级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收购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或变相降价收购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八、本通知自2001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2001年冬小麦收购价格表。
2001年冬小麦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50公斤
二等 59.00
三等 57.00
四等 54.00
五等 51.00
二等 57.00
三等 55.00
四等 52.00
五等 49.00
二等 54.00
三等 52.00
四等 49.00
五等 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