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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动保障部门“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6-02 生效日期: 2005-06-02
发布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了做好劳动保障部门'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对'四五'普法文规划卜和之决议卜贯彻执行情况总结验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司发[2005]2号)精神,现就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总结验收与抓好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与查找问题改进工作相结合、与研究论证'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全面客观地检查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动普法工作的新发展。
  (二)工作原则。开展'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原则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根据司发[2005]2号文件精神,'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组织实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n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既要符合本地区普法办公室的要求。也要遵照本通知以及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开展。检查工作以本地区普法办公室为主,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可在与地方普法办公室沟通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普法工作做得较好以及较差的地方进行重点抽查。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通过总结验收,了解'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先进典型,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措施,为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奠定基础。
  (二)主要内容。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开展普法活动、取得工作成效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基本步骤和方式
  (一)基本步骤。'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于8月15日前完成总结验收工作,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可按本地区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进行安排。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各地按照司发[2005]2号文件精神、本地区普法办公室以及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总结验收方案、办法和具体标准。
  第二阶段为自查阶段。各市(地)以下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总结验收方案、办法和具体标准,认真进行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认真进行整改。
  第三阶段为检查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在所属地区中选择部分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劳动保障部选择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为总结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各市(地)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的总结材料,结合对重点地区的抽查情况,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围绕总结验收工作目标,撰写总结报告,并于8月15日前报送劳动保障部普法办公室。
  劳动保障部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的材料,结合对重点地区的抽查情况,撰写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四五'普法工作总结报告,并确定先进典型推荐名单,于8月底前报全国普法办公室,为国家'四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准备。
  (二)总结验收方式。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审阅档案材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组织评估和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总结验收。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附件:劳动保障部门'四五'普法总结验收指导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
  (一)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1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制定了'四五'普法工作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或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三)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检查指导制度,围绕年度普法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对所属地区劳动保障部门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
  (四)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奖惩制度,普法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保障机制方面
  (五)普法工作经费列人本部门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六)与本地区普法办公室·有关新闻媒体建立密切联系,构筑开展普法工作的大平台。
  三、开展普法活动方面
  (七)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八)贯彻落实《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汇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贯彻落实劳动保障部门执法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
  (九)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好劳动保障普法工作。每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或自行组织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经常配合新闻媒体进行劳动保障法制宣传;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举办法制展览、座谈会、法制讲座、专家论坛、理论研讨;建立法制宣传网站和'12333'劳动保障热线咨询电话。
  (十)在监察执法活动和日常业务工作中,认真做好普法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信访、社会保险经办、就业服务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使其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时,成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员。
  四、取得工作成效方面
  (十一)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初步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立法、执法、执法监督等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惟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胜诉率逐年提高。
  (十二)用人单位、劳动者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关注度和了解程度大幅提升,初步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知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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