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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举办2006年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网络双选周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2-29 生效日期: 2005-12-29
发布部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 鲁人字[2005]99号
各市人事局、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央驻鲁有关单位:
  2006年,我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30多万人,毕业生就业任务艰巨。为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和用人单位招聘工作,定于2006年1月,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举办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网络双选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6年1月15日-25日。参加招聘活动范围主要是省内大中专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
  二、组织形式
  网络招聘活动由省人事厅、经济贸易委员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主办,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承办。
  网络招聘活动期间,“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设有学校专区、毕业生专区、用人单位专区,分别展示大中专学校生源和用人单位的相关情况,即时发布供需信息。同时,设立公告栏,及时发布参加招聘单位情况、信息发布情况、达成意向情况、签约鉴证情况、网络监测信息等。
  各类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经注册开户后直接登陆“信息网”,在线实现供需信息对接,完成双向选择、签约、鉴证等。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国有资产、经济贸易、对外贸易经济、工商行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本地区有毕业生需求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参加本次网络招聘活动。
  各级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用人单位尽快注册开户,发布需求信息,确保完成组织用人单位参加招聘活动的任务。要认真审核用人单位招聘资格和招聘信息,及时办理网上签约、鉴证等有关工作。
  各大中专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组织毕业生尽快注册,积极参加本次网络招聘活动。
  凡有毕业生需求的省直部门、大企业、中央驻鲁单位,都要积极参加网络双选活动,尽快到“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办理注册开户手续。
  网络双选周活动期间,各级人事部门和各大中专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网络招聘活动顺利进行。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招聘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保持与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的联系。
  联系方式: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电话:0531-88597896 传真:0531-88544043
       电子邮箱:bfc@sdrs.gov.cn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366858 传真:0531-88366675
       电子邮箱:sdbys@sohu.com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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