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爱眼日”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0 生效日期: 2005-05-20
发布部门: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发布文号: 卫办医发[2005]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残联:
  今年6月6日是第十届全国“爱眼日”。为深入宣传眼保健和防盲知识,促进儿童和青少年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的防盲工作,今年“爱眼日”活动主题定为“预防近视,珍爱光明”。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与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组织安排眼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和学校,通过义诊、咨询、眼病调查、眼保健知识宣传教育讲座等形式,围绕主题开展各项活动,重点宣传儿童和青少年眼保健和防盲知识,在“爱眼日”前后形成一个高潮。
  请及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资料分别上报至卫生部医政司、教育部体育卫生司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康复部。   二00五年五月二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