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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重庆市涪陵区律师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拟批准人员公示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9 生效日期: 2003-12-29
发布部门: 重庆市涪陵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经涪陵区律师专业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2003年12月29日评审通过,拟批准李小平等2名同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04年1月2日至2004年1月8日止ぉ。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涪陵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来电或来信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涪陵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联系地址:涪陵区新华中路64号 (涪陵区人事局510房间ぉ
  邮政编码:408000
  联系 人:廖和平 何 毅
  联系电话:72221107 72220687(传真ぉ 重庆市涪陵区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2003年涪陵区律师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拟通过职称
  李小平

重庆新合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张舒成

重庆市太宇律师事务所
四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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