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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关于丰都县人民医院新住院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27 生效日期: 2003-10-01
发布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渝价[2003]510号
丰都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县人民医院住院费标准的请示》(丰都物价文[2003]11号)收悉。根据你局请示,同时结合丰都县人民医院新楼床位费试行半年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你县人民医院新楼床位费收费标准正式批复如下:   1、双人间(带卫生间)每床日20元。
  2、新定床位费收费标准于2003年10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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