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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200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14 生效日期: 2005-03-14
发布部门: 国家邮政局
发布文号: 局办发〔200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局:
  2004年是中国邮政稳步发展的一年。各省(区、市)邮政局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国家局的工作部署, 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大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新闻宣传工作,为邮政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较好的舆论环境。为了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质量和水平,依照全国邮政新闻宣传管理办法,国家局办公室每年开展全国邮政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2004年度的评选活动仍然设中国邮政新闻宣传组织奖3名,中国邮政新闻宣传活动创新奖5名,中国邮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10名。希望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和不足,抓紧时间报送2004年宣传工作总结,并做好2004年度新闻宣传评选材料的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及奖励办法由国家局办公室和全国邮政新闻宣传中心组成评选小组,依据局办发(2001)47号文件中的评选标准,负责本次活动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标准
  1.中国邮政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奖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局办公室印发的《2004年全国邮政新闻宣传要点》,及时将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将本单位新闻宣传要点报国家局办公室。
  (2)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新闻宣传机构、职责、人员、经费、设备落实。
  (3)服从国家局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重大新闻宣传活动,全年策划组织有较大影响的新闻宣传活动3次以上。
  (4)经常召开新闻通气会,与地方新闻单位联合举办新闻座谈会或形成定期走访制度,与当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体关系良好。
  (5)全年在省级和中央级报刊上发表反映邮政题材的文章100篇以上;组织摄像记者或电视台记者在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发新闻(或专题采访)15条,在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播发新闻(或专题采访)1条。
  (6)认真做好《中国邮政报》的组织订阅工作,本省(区、市)邮政局订阅达到每百人18份以上。
  (7)有计划、有目的地加强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培训班,新闻宣传队伍素质有明显提高。
  2.中国邮政新闻宣传活动创新奖
  (1) 宣传活动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2) 宣传活动强调整体策划,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做到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协调。
  (3) 紧密配合企业的工作部署,精心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主题的新闻宣传,加大深层次报道力度,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中国邮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
  (1)热爱邮政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经常深入基层调研采访,能针对邮政发展、改革、经营、服务中的重大问题,采制出具有指导性的高质量新闻作品。
  (2)全年在《中国邮政报》、中央和地方报刊上发表文章(图片)20篇(幅)以上,字数1万字以上,体裁不限。摄像记者在中央或省级电视台播发新闻(或专题片)10条。
  (3)获得全国产业报好新闻奖、省级新闻奖或全国邮政好新闻奖。
  (二)奖励办法:
  国家局办公室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名单在《中国邮政报》刊登并颁发奖牌、证书及奖金。其中,中国邮政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奖奖励金额为3万元,中国邮政新闻宣传活动创新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中国邮政新闻工作者奖奖励金额为1千元。

  二、具体要求
  (一)中国邮政新闻宣传组织奖以省(区、市)邮政局为单位参评,每省(区、市)邮政局报送名额为1个;中国邮政新闻宣传活动创新奖以省(区、市)、市(地)、县邮政局为单位参评,每省(区、市)邮政局报送名额为1-3个;中国邮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以省(区、市)邮政局、市(地)邮政局新闻宣传工作者为参评对象,每省(区、市)邮政局报送名额为1-2个。
  (二)参与评比活动的单位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并于3月底前,将填写好的表格及相关材料报送国家局办公室(新闻宣传处)。此外,各单位的2004年新闻宣传工作总结和《2004年全国邮政新闻宣传工作综合调查表》也应一并报送。联系人:肖文焱;联系电话:010-66599234;传真:010-66419619;E-mail:xwy@chinapost.gov.cn。本通知附件的电子文本可在中国邮政网首页下载。

附件:1、2004年度中国邮政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奖申报表(略)
  2、2004年度中国邮政新闻宣传活动创新奖申报表(略)
  3、2004年度中国邮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申报表(略)
  4、2004年全国邮政新闻宣传工作综合调查表 (略)

国家邮政局
二○○五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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