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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情况调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1-21 生效日期: 2001-11-21
发布部门: 全国绿化委员会
发布文号: 全绿办字[200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年来,各地开展义务植树运动成效显著,但义务植树在组织和形式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真实掌握适龄公民的尽责情况,研究新世纪义务植树的有效实现形式,以进一步推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深入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决定本着科学的实事求是的精神,对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及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台湾、港澳地区除外)进行,每个省(区、市)随机抽查1/3的县(市、区),抽取的县 (市、区)分党政机关、学校、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村、居委会等8个类别,每个类别随机抽取3个单位进行调查。在抽取的单位中,随机抽取5 位适龄公民进行调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抽取1/3的部委(局)机关进行单位调查,同时在每个单位随机抽取10位适龄公民进行调查。

  二、调查内容
  对单位主要调查2001年应尽义务人数、实际尽义务人数和尽责方式(见单位调查表),对个人重在履行植树义务情况和绿化意识的摸底调查(见个人调查卷)。

  三、资料汇总
  抽查工作结束后,由省(区、市)绿委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绿委办公室对单位和个人调查结果分别经过数据整理、汇总后,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研究。对单位的调查结果,按附后的汇总表要求分类统计汇总;对个人调查结果按附后的汇总表要求,逐项统计汇总。

  四、工作组织
  这次调查由全国绿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各省(区、市)绿委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绿委办公室具体实施,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委办公室通力配合。各省(区、市)绿委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绿委办公室要对调查人员统一组织培训,统一调查方法。调查期间,要对调查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监督,要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调查区域的广泛性和调查对象的代表性。各省(区、市)、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要将调查总结报告(附单位调查结果汇总表、个人调查结果汇总表)于2002年1月底以前以文件形式报送全国绿委办公室。

附件:
   一、地方单位义务植树尽责情况调查表
   二、地方个人义务植树调查卷
   三、地方单位义务植树尽责情况调查汇总表
   四、地方个人义务植树调查结果汇总表(一)
   五、地方个人义务植树调查结果汇总表(二)
   六、中央机关单位义务植树尽责情况调查表
   七、中央机关个人义务植树调查卷
   八、中央机关个人义务植树调查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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