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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24 生效日期: 2001-10-24
发布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药监人[2001]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室、监察局、各直属单位:
  10月1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对江西省南昌市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舞弊现象曝光后,国务院领导就此事件作了重要批示。局党组非常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我局已派人参加人事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江西进行调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从改革、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为了维护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权威性、公正性和严肃性,针对江西省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舞弊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从此事件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这起事件的严重性。
  要加强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增强责任感,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恪尽职守,守土有责。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结合今年的工作任务,按照我局的职能,对执业药师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01年底以前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予以纠正,坚持不改的,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执法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良好形象。

  四、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加强执业药师专家队伍建设,增强保密观念。加强试题库建设,严把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关。
  加强执业药师考前培训机构的资格审查及考前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执业药师考前培训乱办班、乱出辅导材料、乱收费的混乱现象,严格规范考前培训、辅导材料的编写和使用,对于问题严重的考前培训机构取消其考前培训资格。进一步规范考前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五、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和规范注册管理工作,严格注册工作程序,加大注册前资格审查及注册准入后的动态监管力度,对执业药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决不能让不符合执业药师条件的人员进入执业药师队伍。

  六、要认真按照《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已批准的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及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指导,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的资格审查工作。凡未申报执业药师培训中心的部门,须于2001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以确保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增强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观念,提高执业药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执业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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