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辽价发[2003]44号
各市物价局、农电局: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辽宁省实行城乡用电同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2813号),按照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省物价局、省农电局对“同价”后的全省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补贴标准进行了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此次核定的补贴标准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后补贴农电系统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的标准,不是到户电价。全省农村居民生活到户电价必须按每千瓦时0.45元执行。
二、县(区)农电局对供电营业所综合台区发行的居民生活用电总表电价,仍按《国家计委关于调整东北三省电网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880号)规定执行。
三、各地低压电网维护费具体补贴金额,由省电力公司按全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方案进行核算,并对电量增量部分定期核定。
附:各地低压电网维护费补贴标准表
附件:
各地低压电网维护费补贴标准表
单位:元/kwh
地区 补贴标准 地区 补贴标准
沈阳市 葫芦岛市
辽中县 0.619 连山区 0.632
新民县 0.619 南票区 0.687
苏家屯区 0.607 绥中县 0.642
于洪区 0.612 兴城市 0.677
新城子区 0.607 建昌县 0.737
东陵区 0.617 龙港区 0.632
法库县 0.645 营口市
康平县 0.698 大石桥市 0.599
大连市 盖州市 0.619
庄河市 0.619 老边区 0.591
普兰店市 0.599 鲅鱼圈区 0.593
金州区 0.579 阜新市
瓦房店市 0.599 阜新县 0.652
长海县 0.609 彰武县 0.669
旅顺口区 0.569 细河区 0.634
开发区 0.599 清河门区 0.609
鞍山市 辽阳市
海城市 0.619 辽阳县 0.599
台安县 0.639 灯塔市 0.599
岫岩县 0.659 太子河区 0.592
抚顺市 弓长岭区 0.619
抚顺县 0.640 铁岭市
清原县 0.640 铁岭县 0.634
新宾县 0.640 开原市 0.629
本溪市 西丰县 0.662
本溪县 0.669 昌图县 0.629
桓仁县 0.699 朝阳市
丹东市 朝阳县 0.669
东港市 0.633 北票市 0.669
凤城市 0.702 建平县 0.649
宽甸县 0.685 凌源市 0.664
振安区 0.652 喀左县 0.659
锦州市 直属分局 0.659
太和区 0.669 盘锦市
黑山县 0.662 盘山县 0.609
凌海市 0.657 大洼县 0.609
北宁市 0.653 兴隆台区 0.609
义县 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