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修改一月三十日第4/95/M號法令附件B所載的消防局軍事化人員編制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2000-11-22 生效日期: 2000-11-23
发布部门: 澳门特别行政区
发布文号: 第40/2000號行政法規

行政長官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五)項及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第六十一條第七款,經徵詢行政會的意見,制定本行政法規。

 

第一條
修改編制

 

一月三十日第4/95/M號法令附件B所載的消防局軍事化人員編制,由附於本行政法規的人員編制取代,該人員編制為本行政法規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生效

 

本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制定。

命令公佈。 

 行政長官 何厚鏵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